Unbending Notes
拿专利向6.5亿中国手机用户索偿千万亿元(1)?!
[旧闻出新事]
这是一个可能又要令笔者类似写“CNNIC PK 3721”、“IPv6 PK IPv9”那样的一个旧新闻新系列博客文章。
说它是“旧新闻”,因为笔者在《“无线域名” 短信网址调查”》这个专栏下,
2005年曾写有下列文章(http://w.org.cn/user1/4/subject/85.html):
2006年5月22日《通信产业报》记者罗鼎 顾莹写的《短信网址面临三强纷争 消费习惯仍需培育》一文(http://tech.sina.com.cn/t/2006-05-22/1054948776.shtml)采访笔者,并引用了本人不少观点。
[政策新特点]
而这三年来关于短信网址问题的****突破是来源:工信部电信管理局《关于部分用户咨询信息名址服务有关问题的说明》(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5日)的政策(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5276/n11297623/11813966.html):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接到部分用户有关信息名址服务的咨询电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移动短信息名址服务类似于互联网域名注册和解析服务,对繁荣信息服务市场、推动信息化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在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推动下,我国移动信息名址服务发展很快。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服务规范;各单位分别使用不同的接入号码,自建数据库,不仅使用户难以适从,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问题严重,而且竞争中各种恶意抢注、故意炒作的现象屡禁不绝,侵犯他人合法利益,引发社会强烈反响。针对这种情况,原信息产业部根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的申请,于2007年批准同意其使用“12114”号码作为全国移动短信息名址服务标准验证试验平台接入号码,开展移动短信息名址服务标准验证试验,拟通过试验统一注册数据库、统一解析平台、统一服务规范,在统一规范的管理下实现各企事业单位的平等接入,推动信息名址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近一段时期来,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一直在协同相关单位推进信息名址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原服务提供单位间注册标准差异、技术情况复杂、诚信服务机制尚未建立等诸多因素,相关标准化工作推进仍难满足信息名址服务需求。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督促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进一步加快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化进程,规范服务管理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用户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就移动短信息名址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10-62305003),并对相关验证试验工作予以监督(我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电话:12300)。
[竞争新格局]
据了解,经过这几年来的市场角逐,现在电信研究院的1211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无线网址已经明显地占据市场****份额,而一直声称“国内领先的移动商务服务商锋众公司”与12114及CNNIC相比,几乎被业内所忽略。即“鼎立三足”的手机上寻址服务市场到2009年已经呈现“两大巨头”的竞争格局。
沈阳(网名:sz1961sy)
22:53 2009-8-7 写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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