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IPv9”刚吹来“无线域名”又浮现(2)

sz1961sy 发表于 2005/1/12 23:28: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您的位置: 博客网 -> 专栏文章 -> 沈阳 -> 传媒评论 / 互联网业 / 数字新知
                “IPv9”刚吹来“无线域名”又浮现(二)

作者: 沈阳 | 2005年01月12日23时28分


内容提要】从(有线)互联网上查阅到的公开资料,研究一下有关“中国无线域名”概念
  企业频道 >> (首页)新闻视野
    推荐   我要说说  
 
     http://www.qianlong.com/   2005-01-12 17:52:37
  [引言]

  《“IPv9”刚吹来“无线域名”又浮现(一)》写成稿之前,征求了多位域名业内资深人员,大家的反应都类似:“真的吗?!”足见(有线)互联网的域名业从业者遇到“无线互联网”的行家新概念都成了“刘佬佬初进大观园”似的蒙了头脑。感谢王晶小姐为笔者、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一些“解惑”来函。从本文开始,笔者将从各个角度与大家分享自已花了一个夜晚从(有线)互联网上查阅到的公开资料,研究一下有关“中国无线域名”概念背后的问题。

  [什么是“无线域名”]

  根据中国信息产业网介绍,它是在“无线互联网”上的域名,“手机号码持有者通过接入码1660注册一个字符串形式的名称,这个字符串就是无线域名,也就是移动站点对外公开的域名,他的手机就拥有了一个无线域名。实际上,无线域名就是用户通过手机在移动互联网上开设的网站名称。像‘加菲猫、点点、快乐天使、麦当劳’,都可以成为无线域名。” 从这个定义出发,我们可以找到一个产业链:

  手机号码持有者(用户)通过短信--->1660(SP)--->移动站点(“无线互联网”):派生出“无线域名”。

  从信息流“落地”角度分析,1660(SP)成了这个产业链核心中转站,因此必须了解此SP在做什么,它具体如何运作。而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无线互联网”概念便是一个关键的概念,如果不弄清楚“无线互联网”概念,便无从谈论什么“无线域名”。因此,在笔者“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100,000篇时,才了解到一些相关常识。

  [关于“无线互联网”]

  1、 《中国互联网协会无线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章程》定义

  2004年12月30日新浪科技讯 为了推动无线信息服务行业的自律工作走向深入,形成长期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系统引导相关企业开展自律工作,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协调之下,新浪、搜狐、网易、新华网等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中国互联网协会无线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12月30日,该专业委员会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

  以下为中国互联网协会无线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章程中:

  第一章 工作总则 第一条 机构名称:“中国互联网协会无线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 机构创立:由在中国优秀登记注册的互联网企业和无线信息服务企业自愿发起创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组织。

  第三条 机构性质:本机构为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的下属机构

  第四条 机构宗旨:推动无线信息服务行业进行行业自律,推动无线信息服务行业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为行业企业提供交流、合作等服务。

  第五条 机构准则:自愿接受本机构实施的无线信息服务质量评测方可加入本会。

  这一条位于“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互联网 > 无线互联网诚信自律同盟成立专题”中消息可找到“无线互联网”一词,但是从上面的《章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它其实是“互联网协会无线信息服务”的另一个叫法,而且后者“为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即是(有线)互联网的服务延伸。   

  2、在《手机即网站 CNII推出无线互联网全新服务》一文中定义

  无线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复制了传统互联网,手机相当于电脑,手机号码就像是互联网络的IP地址,而移动运营商的GSM和CDMA网络就像是因特网,而无线域名则是无线互联网的中文实名,用户可以不必记网站的手机号码,直接键入无线网站的域名或者进行搜索就可以访问无线网站,非常方便快捷。

  大家注意一下“无线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复制了传统互联网”这一句中用“复制”这个词,同时文中又提到“手机相当于电脑”、“手机号码就像是互联网络的IP地址”、“移动运营商的GSM和CDMA网络就像是因特网”、“无线域名则是无线互联网的中文实名”:把4个类比十分清晰地展现在大家面前。

  问题是它下面的另一段说法:

  在互联网时代,价值链主要包括网络提供商、域名解析部门、内容提供商和用户。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域名,建设自己的网站,或是在因特网上自由地浏览网页。在由手机终端组成的无线互联网上,同样有着一套完整的价值链。其中包括网络提供商(移动、联通)、内容提供商(企业或个人)、域名解析部门(中国信息产业网)、用户。

  业内专家指出这一段说法的漏洞在于,它把(有线)“传统互联网”在商业层的名称,一一对“无线互联网”中的商业层做镜象,借此提出“无线域名则是无线互联网的中文实名”及“一套完整的价值链”理论体系。

  本文暂且不讨论它的对错问题,而是从下文开始,根据此“无线互联网全新服务”体系结构,先研究它对公众服务的法律保障体系是否完善。

  因为近日有关“三网融合”产品,在全球都引起监管当局头痛,例如2005年1月6-9日在美国举行的“2005消费电子展”上,美国电话公司SBC通信公司宣布计划推出Internet上采用新的压缩技术的电视服务,将把原来是有线网络公司的电视服务加入到SBC的电话服务包中。SBC在本次大展上的展示重点,是其新的基于IP协议的电视服务即IPTV。采用新的压缩技术,SBC声称可以在一个播出的频道节目中提供几乎不受数量限制的可选功能,比如在棒球比赛节目中,观众可以从6个不同摄像角度中挑选自己喜欢的视角。但是,法规问题,以及当局是否会迫使SBC在本地服务竞争中,与有线网络商之间订立专营协议是SBC公司和管理当局FCC(联邦通讯委员会)都不可回避的问题。“IPTV已经给美国立法者出了难题,这些立法者长期所熟悉的是在不同的市场中订立对新技术的管理规范,而IPTV却处于电视、Internet和有线业务之间。” 

  从笔者4年来对中国(有线)“传统互联网”政策了解,觉得“无线域名”与“无线互联网”有一系列尚未象“传统互联网”域名体系那样:技术上严谨、政策上合法、用户保障上合理的东西存在。因此只有从创建此“无线域名”与“无线互联网”的相关单位及机构背景调查开始。

编辑: 沈阳 来源: 千龙网视企业频道 作者:sz1961sy
( http://www.21dnn.net.cn/7440/2005/01/12/116@2468267.htm )

(http://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63240.html)

本文所有评论共2条,第一页 1 最后一页 
· 2005-01-13 12:03:30  (未注册网友) IP:220.189.13.*
我看也是,你是个门外汉
· 2005-01-13 10:36:09  无线圈内人(未注册网友) IP:203.81.27.*
看来,你什么都不懂,要不就是SP花了价钱买来价不廉物不美的枪手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游客无须输入密码)
    主页:
    标题:
  收藏此页到365K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