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大家关注的网尚批发反盗版版权问题

sz1961sy 发表于 2009/7/25 12:36: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第二次本人QQ新加网友高峰]

    写此文时,笔者统计了一下,本人的QQ已经达到968位(不包括约30个QQ群),其中:

    本人自2008年9月写儿子喝三鹿(一包400克)、伊利(二包400克)后出现肾结晶体病变,笔者写了《奶粉行业“911事件”》这个关于三鹿奶粉(2008年9月11日被媒体暴光)等被查出添加有毒“三聚氰胺”引起中国大陆大批儿童中毒的情况文字分析报道博文(http://w.org.cn/user1/4/subject/170.html)吸引来自全国各地妈妈爸爸在7天内要求加本人QQ达到47位(http://w.org.cn/user1/4/archives/2008/1782.html),是第一次高峰记录。


    而自从2009年7月14日 9时17分03秒拙文《中国版权批发灰色产业链揭秘》一文在“21世纪网”(http://www.21cbh.com/HTML/2009-7-14/HTML_T6F4JTFNI37T.html 此网站是《21世纪经济报道》电子版及网络版)登载之后,到7月25日 12时35分止,共有35位QQ网友加进了本人的QQ好友名单中,从QQ空间中也加了近20位新好友,合计11天时间增加了50多位新网友(其中有一些与此事无关)。这是第二个高记录。

    有影视片视频界从业人士(CMO)闻讯,向本人建议:建一个QQ群,由他们公司“替”北京网尚文化公司向网友回答。当然,这种有点不正当竞争味道的行为,笔者肯定不会成为始作佣者,这不符合本人作为媒体从业者的身份,也不符合本人写了这么多年来博客的风格(尽管是无商业回报而一直在“博客布道”义工)。

     下面摘录几位这几天新加QQ网友要加本人QQ时“附加消息”及文章评论:

     * 网尚的事
     * 探讨网络版权
     * 您好.我想向你了解一下反盗版
     * 你好,打扰了!
     * 您好,方便加好友,请教个问题吗?
     * 您好,看了您的文章,写的很好
     * 我想请教你,关于影视片中国维权的一些问题。好吗?
     * 2009年7月24日 17时27分38秒QQ网友“熊哭的泪”在拙文《批发打击盗版机会:网尚维权这笔帐怎么算?》后留下评论:“沈兄,本来我想去参加这个会议的.现在不知道还能去不去..你觉得这个公司是真的还是假的.您个人的意见是什么样子的呢?...IDG给了他们一些小小的投资”

     足见全国各地有多少人正密切关注着网尚批发反盗版版权问题。

    [代转达网尚公司张栋伟总监回复]

    7月24日15时24分56秒,北京网尚公司负责市场的张栋伟总监给本人发来一些网友疑问的回答。他原文这么写道:
    可以回答你几个疑问:
    1 代理费是一次性交清,才能获得授权;
    2 1000万代表着500-1000个案子,因为和解费不一样多;
    3 查不到那么多案子,是因为99%以上的案子都能庭前和解;
    4 收入从网尚文化发给对方时,需要对方提供发票---就是扣税;
    5 网尚文化当然自己也在做维权,只不过是自己做不过来(18万家网吧),分出一些利益给别人。我们今年的计划是分出去2-5万家。

    [张栋伟总监回复未讲明白信息]

    笔者补充一下张栋伟总监上述回答没有明确的背景资料:

    1、关于全国网吧数量
    全国具备官方颁发合格许可证网吧数量, 网友“流光_天使”2008年7月8日发贴认为:“全国的网吧数量大概在20万左右,其中黑网吧的数量不是很多,最多不超过3万。剩余的17万家网吧有部分是类似于连锁网吧这样的形式,多家网吧共用1张牌照。全国最多网吧的省份是山东,有超过1万家网吧以上,还有四川和湖南,也都是网吧大省。至于南京的网吧,有1007家,江苏省则是6974家。”(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9638104.html)
    业内比较认可的有证网吧数量是---12万到13万之间(按个数),而无证“黑”网吧估计有几十万之多。例如,笔者在2008年亲自从当地文化执法大队了解到的二个数据是:

    江苏省有一个地级市正规有证网吧1500家,散布在农村工企业厂房区附近的、10电脑左右规模的无证“黑”网吧有5000多家之多。
    浙江省有一个地级市正规有证网吧880多家,散布在农村工企业厂房区附近的、10电脑左右规模的无证“黑”网吧有2800多家之多。

    他们当地文化执法大队干部其实都很了解自己辖区内有多少无证“黑”网吧,而且也努力寻找一些既能解决当地散布在农村工企业厂房区外来工可以在附近的无证“黑”网吧安全娱乐消费,又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就业问题的途径。“依法疏导”是当地文化执法大队领导的一个指导思想,其中也包括无证“黑”网吧版权问题。

    2、关于诉讼案子数量
    张栋伟总监认为“查不到那么多案子,是因为99%以上的案子都能庭前和解”,刚好2009-07-24 15:43“中安在线”转载了《安徽市场报》由孙依妮 沈艳二位记者写的文章,题目是:《网吧市场存在30亿隐形商机》。文中提到一些补充说明:

    就在北京网尚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网尚)在合肥的维权行动如火如荼的同时,合肥的一些网吧业主收到了其公司的“维权加盟邀请”。采访过程中,简五一主任还说,网尚在安徽维护知识产权无可厚非,应当支持,但网尚的网络产品在安徽的销售,并没经过审核批准。

    今年5月份,合肥网吧业主李文(化名)接到了来自网尚发出的一份《网吧院线运营培训》材料。这份材料明文写道,只要他愿意缴纳一定的代理费用,网尚文化合肥地区的维权代理可以由他来执行,获取的收益由网尚、代理、律师各获得三分之一。

  一份30亿的隐形“商机”:在这份培训材料的开言“网吧2009年的新商机”中,记者看到这样两段话,“15万家网吧面临侵权赔偿的风险,天时地利创造了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收益空间”;“2009年以网尚推荐的模式,如果按照10万家网吧维权成功,按每家网吧和解赔偿收入3万计,全国网吧维权收入可以达到30亿。”

    网尚在声称自己的版权实力上也标明“由于网尚文化具备广泛的的版权覆盖,并具备可以随时增加节目版权的能力”。据了解,合肥加上三县地区网吧数目共计900家左右。按照此种计算模式,合肥网吧市场有着2700万的“商机”。对于收益如何分配,这份材料也给出了明确的表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吧业主形容这样的维权方式是“手段很合法,目的很龌龊”。

    一直在关注合肥网吧侵权案的省扫黄打非办办公室主任简五一表示,从保护知识产权角度出发,那些得到相关影视作品网络经营著作权并具有网络经营资质的单位,向网络侵权行为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一种合理行为。但简主任同时表示,这与网尚追究侵权责任,利用法律手段作大旗,采取调解模式,以追究侵权责任的名义,追求盈利模式****化不是一个命题。

  “开展维权业务的要点是:以和解为目的、以快速收入为目标,绝不降低和解标准;整个维权业务周期要严格控制在3~5个月内完成”。当看到培训材料上的这样一段话时,简主任告诉记者,这种做法不是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最终目的,而是利用网吧业主的违规行为,进行讹诈性敛财。

    记者了解到,在网尚维权“大棒”下,合肥目前已遭受起诉的60家侵权网吧名单中,第一批20家有70%以上选择了网尚式和解;第二批15家名单中已经有14家选择和解,只有一家选择不应诉。许多未受起诉或已接受和解的网吧业主向记者表示,网吧侵权是应当有人管,但维权者“狮子大张口”,以敛财、推广自身产品为目标,应该有人管理。(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09/07/24/2286874.html)

    3、关于代理人税收问题
    张栋伟总监所回答的“收入从网尚文化发给对方时,需要对方提供发票---就是扣税”说明:
    * 诉讼中官司原告仍然是北京网尚文化公司,代理人即使打赢了官司,法院判决书或者双方和解协议执行现金赔偿,钱还是先汇入北京网尚文化公司帐户,代理人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有进帐。
    * 代理人必须承担“代理费用”、“取证费用”、“诉讼费用”、“业务办公费用”、“扣除费用依协议分得(三分之一?)净收益营业税(开发发票)”以及纯利润的“所得税”等。

    [网友提供李智勇QQ版“布道词”]
    7月24日晚,一位网友给笔者提供了一份现在中国最牛“打击盗版代理商”“深圳网尚文化集团”李智勇先生QQ版“布道词”,让人深受启发:
 
    网友QQ问李智勇:网尚的项目到底搞得不?
    李智勇:这是我写给一个网友的。你看下吧
    你好殷征浩
    创业是很容易的,任何人都可以创业,但都不会创业,只是想当个老板想成就一番事业,创业最基本的条件是资金,有了资金就是项目了,有了项目就是人脉了,有了人脉就是要懂自已创的业那一行,只要懂了自已所创的业的那一行,剩下的就是开展业务的当地环境,就是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只不过所有的创业都是在资金的条件下进行的。所以资金是第一环境
    创业一定要有信心,有了信心就会有勇气和力量,只要有了勇气和力量,创什么业都成功了一半,你现在需要的是积累,积累资金积累经验积累人脉。如果这些你都有了,就只差一个好的项目了。但好的项目又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好的,所以我很理解你。
    整个河南的情况我都不怎么了解,因为我一定呆在深圳,所以我不敢跟你说可以或是不可以,但有一点我是相信的。就是法律。做维权就是靠法律,所以希望你在决定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先考查一下当地的市场规模,经济环境等,却(原文此字估计有错,笔者注)网吧的保有量,网吧的机器台数,网吧的分布情况,网吧的上网费用等等。一切掌握就会稳操胜卷。

    这位网友告诉笔者的感觉是:“太似非法传销在给人‘洗脑’时的说法!差点就着了道”

    好了,本文算是笔者自7月7日以来所写的关于大家关注的网尚批发反盗版版权问题的第4文了,再一次声明:本人的文章文责自负,仅仅代表自己写Blog的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与关注本系列拙文内容。

    沈阳(网名:sz1961sy)
    12:27 2009-7-25 写于北京家中
    QQ:13022830
    MSN: sz1961sy@hotmail.com
    家庭博客:http://w.org.cn
    域名资讯网.中国 (www.DNSNews.cn
    家庭博客网.中国(www.Bmedia.cn , www.iit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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