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谷歌百度08口水战(2)没有标准巷战

sz1961sy 发表于 2008/11/18 15:49: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引语] 2005年,在百度公司去NASDAQ上市前,Google(谷歌)是它的战略投资股东之一,当时中国人对谷歌还相当欠缺了解。而中国概念Google(谷歌)上市成功,促成了谷歌东进中国,适逢中国雅虎收摊、一个原来还由百度、雅虎、谷歌“鼎立三足”的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终于逐渐变成百度与谷歌“两雄争霸”的局势。本系列回顾近3年来它们在中国市场上“心照不喧”到2008年正面冲突、在中文媒体中展开“口水战”的一些有趣故事。内容均来自媒体公开信息,如果属实,纯属巧合。

    本文是第二篇,先介绍谷歌百度在2008年终于正面冲突在媒体中开打“口水战”竞争的软肋:网页搜索引擎市场在中国是一场没有标准“同业巷战”。

    这里先举一个很多人都记忆尤新的例子:
    1999年,中国一家叫“英特国风”的公司从韩国一家叫Netpia.com的公司偷学来一门“手艺”,英文名叫“Keyword”,中文名叫“关健词(寻址)”,即用一个“名字服务器”(Name Servicer)把域名的“根服务器”(Root Servicer)进行“引导”、从而使用户(User)在地址栏找网站时不用输入域名前面的“http://”、“www”及域名后缀、例如“.com”、“.cn”,这就是原来的免费“中文网址”及后来的收费“3721.com ‘网络实名’”,要让用户知道这玩意好用、喜欢用、到不用不行(强迫用),原本“中文网址”只在网页上(Web端)让大家去用,后来则开发一个插件、这个插件必须(用“抢占”比较准确)用微软IE浏览器中一个公共通道(IE浏览器中共有4条公共通道),去让用户“爱死”网络实名不可。
    后来,美国一家也做Keyword服务、叫Real Names的公司把自己20%收入及15%股份赠与微软公司,获得了微软IE浏览器中“直达”控制权,因此开始进入包括中国在内35个国家市场,正面与“英特国风”公司的网络实名冲突,因为这时中国市场上有另一Keyword服务提供方:CNNIC与Real Names公司合作,...后来Real Names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布倒闭,而网络实名以高价广告投入换取微软公司不处罚它的3721插件继续抢占IE浏览器中一个公共通道,CNNIC与3721的市场决战,由于Keyword服务属于域名引导、不属于ICANN技术支持标准组织IETF讨论主题、仅在另一个讨论未来技术趋势的技术支持标准组织IRTF建立了一个邮件讨论组(Mail-List) ,但是一年多时间,连这个邮件讨论组也关闭了。而这中间,“英特国风公司”一直对媒体讲:“‘网络实名’参与国际标准制订...” 声称它是掌握“国际标准”的“一流企业” 。
    再后来,“英特国风公司”改名“3721公司”,并且把自己卖给了雅虎公司、成了中国雅虎公司100%控股下属企业,并且因此与CNNIC讲和停战(详见拙文:《3721后传(2)谁出面和解CNNIC》 http://w.org.cn/user1/4/archives/2008/1825.html),一年半后,雅虎公司把中国雅虎公司转卖给杭州阿里巴巴公司、“3721公司”创始人周鸿袆先生套现退出中国雅虎公司、不久启用以封杀“3721公司”插件为首的“流氓插件”---类似武侠小说中江湖大佬“金盆洗手”的行动,出现了“360安全助手”插件。另一场IT江湖混战开始,当年“英特国风公司”做媒体总顾问的刘韧先生、因为帮助“360安全助手”插件竞争对手公关,终于在2008年10月13日被“人间插件”射中、被警方扣押,...。

    从上面简短介绍了一个历时近10年的新鲜例子,告诉我们:在中国互联网发展中,除了与全球互联互通、与真正国际标准一致的互联网基础服务(IP、DNS等),其他中国互联网应用技术基本上是来自克隆外国已经有的技术、然后发展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互联网应用技术。这一点在全球互联网搜索引擎的发展史上也如此,下面是美国硅谷网络工程师“杰夫 ”《说说百度的竞价排名》一文对此的一段描述:
 
    “百度所谓的竞价排名(网站在此),说白了就是把广告和一般的搜索结果混在一起,使用户分不出彼此,广告商出的钱越多,其广告的排名就越靠前。百度营收的百分之八、九十都来自这个竞价排名,这种做法广告商很喜欢,因为用户不易察觉哪个是广告,哪个不是,用户当然是很讨厌,但是毫无办法。
    这种做法也不是百度发明的。百度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抄袭自美国,这个也不例外。美国早期许多搜索网站没有什么财源,就是这么挣钱。后来有了谷歌,谷歌坚持把赞助商的链接分开,很醒目的标出来,放在右边一栏。由于谷歌日益强大,这种现象在美国基本上就消失了,不过百度现在还在中国把它发扬光大。”  
    (http://www.tektalk.cn/2008/11/17/%e8%af%b4%e8%af%b4%e7%99%be%e5%ba%a6%e7%9a%84%e7%ab%9e%e4%bb%b7%e6%8e%92%e5%90%8d/)

    当然,百度公司的技术核心发明人李彦宏先生手中还是有一份在美国以职务发明获得批准的专利,然而这么多年来,没有多少人对搜索技术的发明专利与标准化提起兴趣,这一点即使当了中国雅虎公司总裁的周鸿袆先生拿出这一个说法,即“竞价排名”是雅虎公司收购的Overture美国专利,也没有把百度吓唬了,因为百度公司己经在中国申请了专利而且获得批准。美国专利是难管辖中国企业在中国行使一个自已申请批准的专利的。
    这个问题的关系是这样:Overture (原名GoTo)是几年前著名搜索引擎中比较有特色的一个,提供曾经大受欢迎的“Pay-For-Performance”网站登录服务,是所谓“竞价排名”的始作俑者。国内百度推出的竞价排名服务便是借鉴了Overture的业务模式。Overture的Pay-Per-Click价格通过竞标方式确定,并与特定的关键词挂钩。用户针对某一关键词给出的竞标金额越高,当访问者以该关键词搜索时,该用户网站排名越靠前。除一些极热门的关键词标价超过1美元外,一般的关键词标价从几十到几美分。但Overture对一定期限内访问流量达不到限额的关键词不提供竞价机会。Overture也接受免费登录,但免费网站永远排在付费网站之后。网站通过竞价排名登录Overture一般只需3天时间,并且还有机会出现在Yahoo、AltaVista等网站的搜索结果中。(http://www.se-express.com/about/overture.htm)

    2002年本人有机会与李彦宏先生面对面专访2次数小时时间,提及他与3721的关系及与Google关系,他向笔者讲到3721创始人在他与徐勇刚回国时,因为投资人均是IDG公司,曾与周鸿袆先生谈判合作,后来“因企业文化观念相差太大”而没有成功。而后来一出现百度公司的“搜霸”等类似3721插件,3721公司就采用“格杀勿论”的办法,据笔者后来从百度公司的另一位创始人徐勇先生处获得数据:最严重时,80%“搜霸”插件被3721公司插件卸除,这也是促成了百度公司与CNNIC双方联手的(历史)原动力。
   而Google公司一直被李彦宏先生认为是盗用了他当年在美国以职务发明身份获得批准的专利,这一点在2004-05年的媒体中都有文章提及。

   当然,有一个新趋势大家可能注意到2008年10月16日:《百度思科签署深度合作协议 为全球下一代互联网制定标准》的报道:2008年10月16日,全球中文互联网领导者百度公司与世界级通讯巨头CISCO(思科)宣布达成深度战略联盟合作。记者获悉,双方将集合各自最优势资源,共同研究和部署全球最领先的网络信息传输环境,并为下一代互联网及搜索应用进行全方位技术储备。...“百度巨大的用户需求和高素质技术平台,加上思科在通讯领域的深厚积累,让我们能够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环境去研究下一代互联网的技术,而这将可能为双方共同打造下一代互联网标准提供助力。”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百度的技术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下一代互联网的能力将至少10倍于目前的互联网,其网络承载平台是更大容量、更高带宽,更高速度的高性能可靠网络。由于这一标准尚未完全成熟,百度和思科的联手将极有可能使两家的深度联盟成为全球首个投入商用的下一代互联网标准,这意味着百度在互联网的全球技术竞争中将稳占潮流之先。”(http://www.baidu.com/news/20081016a.html)有一位在硅谷工作的从事网络操作系统技术博士陈怀临先生在《弯曲评论》网站上留下一段有趣评论:
    今天突然发现百度与思科在一起混。李彦宏与John Chambers在一起搞!请看百度10月16日发布的新闻。其新闻标题为“百度思科签署深度合作协议 为全球下一代互联网制定标准”。其中噱头比较大。百度要参与为全球下一代互联网制定标准是否有点夸张。。。。。。。目前从关于百度的各种新闻看来,感觉百度和李彦宏并不是以前人们想象的那样纯洁,例如中国的这个,中国的那个。其实读者们要是分析百度的公司体制,百度与中国民族企业没有任何关系,就是一个外资公司。中国的老百姓太善良了,太容易被人忽悠了。(http://www.tektalk.cn/2008/11/17/%e7%99%be%e5%ba%a6%e4%b8%8e%e6%80%9d%e7%a7%91%e7%9a%84%e6%88%98%e7%95%a5%e5%90%8c%e7%9b%9f/

   以上故事与历史,本人作为见证者之一,写出来在2008年谷歌、百度媒体“口水战”时汇总给大家分享只想说明一个问题:

   全球互联网搜索引擎尚没有国际标准可言,仅有一些企业及个人发明专利在制约一些搜索引擎提供商的商业模式。由于才出现了现有的企业级“事实标准”,这一点,当年全球搜索引擎“鼻祖级”老大雅虎公司如此、现在全球搜索引擎老大Google(谷歌)公司如此、现在全球中文搜索引擎老大百度也如此,至于他们用自己的“企业级”标准去指责竞争对手,本质上不是“技术之争”,是“商业模式之争”。从经济学营销角度讲,“商业模式之争”是必须受到当时商业环境、市场习惯、当地法律以及商业道德(商德)影响的,而不是这次谷歌、百度媒体“口水战”各自的陈词,那都是一些“掩耳盗铃”式陈词滥调。

    因此,这次谷歌、百度媒体“口水战”并不是互联网搜索引擎国际技术标准(它至今尚未出生!)之战,是两家或多家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商以各自商业模式,攻击对方缺乏对中国商业环境、市场习惯、法律以及商业道德(商德)的顾及而展开的、是没有标准可言的“同业巷战”。

    沈阳(网名:sz1961sy)
    2008年11月18日 15时50分写于北京家中
    QQ:13022830  
    MSN:sz1961sy@hotmail.com
   家庭博客:http://w.org.cn
    http://域名资讯网.中国 (www.DNS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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