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谷歌百度08口水战(3)商德含糊乱战

sz1961sy 发表于 2008/11/20 5:53: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引语] 2005年,在百度公司去NASDAQ上市前,Google(谷歌)是它的战略投资股东之一,当时中国人对谷歌还相当欠缺了解。而中国概念Google(谷歌)上市成功,促成了谷歌东进中国,适逢中国雅虎收摊、一个原来还由百度、雅虎、谷歌“鼎立三足”的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终于逐渐变成百度与谷歌“两雄争霸”的局势。本系列回顾近3年来它们在中国市场上“心照不喧”到2008年正面冲突、在中文媒体中展开“口水战”的一些有趣故事。内容均来自媒体公开信息,如果属实,纯属巧合。

    本文是第三篇,介绍谷歌百度在2008年正面冲突开打“口水战”的说词中涉及“商德”---商业道德问题。

    下面我们先从概念上开始讨论。

    [商业道德广义定义]
    百度知道 > 社会/文化 > 法律
    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的区别?
    解决时间:2007-8-4 14:36
    ****答案如下:
    顾名思义,“社会公德”指向的对象是社会共同体,而“商业道德”这种道德存在的空间是商业的活动中。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商业道德”有不仅仅是局限于商人或与之发生关系的人,“商业道德”遵守和“社会公德”的维护是一个俞发紧密地关系。
    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道德”应该主要体现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这一点最为核心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城市信用的原则。和同为民法的公平原则不同的是,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建立在交易道德基础上的当事人之间的公平的较量。也就是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悖于城市信用原则的首要的标准是是否有悖于交易道德,次之为当事人的利益是否因此而失衡。灼见民法中极为重视传统意义上的,局限于当事人双方的商业道德。
    而真正“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关系问题的一凸显是在古典的自由经济的衰落和以垄断为标志的新的经济模式诞生所致。当人们尤其是消费者较之于垄断体而言,甚至是一般的企业,一般人的实际地位是不对等的,“商业道德”的遵守与否很可能害于普通人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也就是在经济法的范畴中的“商业道德”具有和“社会公德”很强的关联性。所以为了保护一般人尤其是消费者的利益,许多的商业上的道德被法律化,是企业和经营者商人们必须遵守的规范,否则便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回答者: zegon [注释 1 ]
   
    以上答案其实己经把“契约精神”中的主体性、交互主体关系、财产权、契约论理与信用伦理问题作了高度概括,而现代商业伦理的两极:奉献经济伦理观、自我利益轴心观点,在荷兰籍学者孟德威尔(B. Mandeveille,1670-1733,以《蜜蜂寓言(The Fable of the Bees )》一书而轰动一时)的“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会导致社会繁荣(私恶即公利)”的基本论点上,必须进行道德的限定才能成立。现代交易中的利益与道德,是市场与经济人之间的一种协调机制,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经济人概念、从传统的“囚徒困境”中走出来。
    我们处在市场经济的现实困境与经济理论的困境过程,从三鹿奶粉事件到百度搜索竞价排名问题所引发的实体产品企业到数字经济服务企业信用危机问题的出现,让我们明白:经济活动只有符合一定规范,才是合理的。而人们的行为受到契约规范的约束,其前提在于对他人利益的承认。因此,我们需要扩大利益视野、并承认自我利益追求并不是惟一的。[注释 2 ]

    近年来,贸易与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建设向题被越来越多地提到了贸易自由化的议程上,这是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公民社会的定义为:“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织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Gordon White,1994)学者主张将企业或经济机构同公民社会区分开来,企业作为经济社会或者经济系统构成了公民社会的基础。
    公民社会理论主要致力于研究公民社会的结构特征和文化特征、以及公民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它涉及私人领域、志愿性社团、公共领域、社会运动四个方面。其中公共领域概念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个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做出评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
    有中国学者认为:公民社会与自由贸易并非互不相干、相反却制约着自由贸易的进程,因此将较长期地影响美国贸易政策的目标定位和手段选择。[注释 3 ]

    以上是笔者收集的有关商业道德广义定义一些有意思材料,便于下面分析本系列文章所涉及的问题深度思考。

    [谷歌腾讯如是说]
    11月13日,谷歌大中华区CEO李开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侯继勇采访时认为:搜索是一个媒介,媒介得想办法让结果公正,不受任何利益干扰,包括商业利益,同时接受公众,行业的监管。他认为市场法则会发生作用:公众总有一天会选择好的搜索引擎。
    当日,腾讯联席CTO熊明华也认为,搜索引擎应该有道德,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注释 4 ]   

    [百度如是说]
    11月18日晚,李彦宏在一封发给员工及合作伙伴的邮件中表示:面对的质疑和批评,是挑战也是机遇,让我们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冷静下来,深刻反思自己走过的道路。他还说:有错能改,善莫大焉,期盼与同事们一起,为用户和客户提供真实的信息和有效的服务。
    百度代理商说:可以说竞价排名损害用户体验,但不见得违法,但只要竞价排名通过某种调整,推广的都是没有问题的产品与服务,不危害用户就不能说是违法。他说:“现在面临的问题是,面临汹涌而来的质疑,我们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或者不可以做什么。”他认为,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新的法律不是禁止竞价排名,而是规范竞价排名。 [注释 4 ]

    [专家学者如是说]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吕本富认为:搜索已获得巨大公权力,但搜索技术掌握在私有公司手里,公权力的私营化,这要求握权的厂商承接用户服务请求时必须要考虑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注释 4 ]

    知名IT评论家洪波说:设想一下,一个是经过大量复杂计算的最符合用户需求的结果,一个是企业花钱买到的结果,应该把哪个结果优先提供给用户?不同的商业逻辑决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竞价排名的商业强势,让完善算法的努力变得没有必要,最终,一个企业被一种模式绑架。洪波认为:百度目前做的改动只是皮毛,只要竞价排名仍然是百度的核心商业模式,它就永远摆脱不了层出不穷的质疑和曝光。[注释 4 ]

    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先生观点认为:百度或者百度的销售人员困境不在于是否放弃竞价排名,而在于法律监管的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颁布于1994年,对广告的要求主要是广告语、广告画面、广告内容的限定。按照要求,能对原来的广告进行很好的监管,却不能监管“竞价排名”以“关键字”为导入的广告模式。关键字本身不违法,但关键字链接的内容则可能有问题。[注释 4 ]

    [公众如此评说]
    在硅谷网络工程师“杰夫”《百度是否屏蔽新闻?》2008年10月27日一文的评论后面,一位ID为softmaster的网友于 2008-10-29 4:27 am 留下了笔者认为关于网络商德问题比较客观与中肯二段评论:
    * “拿道德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企业是不合适的。Baidu只要没犯法,就是合理的。要怪只能怪中国目前的商业社会环境还没有成熟到淘汰做假企业的地步。等走到这一步,即使Baidu想作假也不敢了。”
    * “不拿道德的标准衡量一个企业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企业声称自己具有某种美德,比如说百度说自己的搜索结果公正客观,而事实上却不是,我想问的是说谎算不算是道德问题?”[注释 5 ]

    [小结]
    纵观谷歌、百度在2008年正面冲突开打“口水战”的说词中涉及“商德”---商业道德问题,我们似乎看到了全球搜索引擎提供的这个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平台上,中文****的搜索引擎提供商百度公司的运营规则,正接受由全球****的搜索引擎提供商谷歌公司用它的全球运营规则“范本”教育出来的“公共领域”概念,以百度竞价排名中涉嫌违法的管理漏洞,借助CCTV这个中国最强势媒体力量“四两拨千斤”发动市场信任危机攻势。
    然而,这种由谷歌公司按“美国大兵”式规则“范本”去重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规则似乎并不简单地用商德可以一下子否决掉的,否则等于判处百度公司“死刑”,从百度这几天的回应(尽管漏洞也有点百出且自相矛盾)来看,我们还要考察一下谷歌等公司的“范本”是否就是****方案呢这个问题。这个留给下一文去陈述了。

    注释:
    1、资料出处: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1152738.html
    2、参考资料:龚群著:《中国商德》,2000年8月,四川人民出版社,ISBN 7-220-0500-3
    3、参考资料:张丽娟著:《美国商务外交策略》,2005年7月,经济科学出版社,ISBN 7-5058-5050-9/F.4277
    4、侯继勇 《21世纪经济报道》2008年11月20日,《百度紧急优化竞价排名 搜索道德期待广告法升级》出处:http://tech.163.com/08/1120/00/4R5EO6EC000915BF.html 
    5、资料出处:http://www.tektalk.cn/2008/10/27/%e7%99%be%e5%ba%a6%e6%98%af%e5%90%a6%e5%88%a0%e6%96%b0%e9%97%bb%ef%bc%9f/

    沈阳(网名:sz1961sy)
    2008年11月20日 5时50分写于北京家中
    QQ:13022830  
    MSN:sz1961sy@hotmail.com
   家庭博客:http://w.org.cn
    http://域名资讯网.中国 (www.DNS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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