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鸿茅药酒的是与非之卅一 水军围剿产业考验网络商业环境治理

sz1961sy 发表于 2018/5/20 13:11: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1.中国是互联网法律法规最多实施细节最不全互联网大国
       这个结论是本人几年前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际法研究所 )一个比较法律研究项目中期成果验收时,该项目得出的结论。这个项目由六位法律博士用了一年多时间,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互联网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三个层次司法文件,用比较法律方法,研究中国互联网规制同美国、德国、新加坡、英国、法国、日本等6国的研究,课题中期验收工作时本人作为评审专家参会,从法律角度理解中国互联网络快速发展之后,中国互联网法律、法规与网络治理现状存在问题。


       2.当中国的产业遭遇到网络水军围剿困境
        这个问题其实不是今天才存在,而是中国有了论坛(BBS)、即时通讯(ICQ、Skype、QQ、MSN等)、博客(Blog)、微博(mini Blog)、微信(Wechat、WX)这些社交工具和平台(SNS)必然派生出来的一种社会影响力,大家知道川普大叔天天在社交平台刷存在感知、代言美国总统施政大政:包括免除内阁大臣都用社交平台去先发布,可以知道网络扁平化之后的影响,在考验每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民众接受信息的判断。
       本人从1995年10月作为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个互联网商业用户上网至今已经有23个年头、在中国新闻网站也工作了18年(2001年1月16日至今):参加过国家论坛管理制度的讨论、也参加过推动博客纳入国家管理平台及中国互联网协会《博客自律公约》第4-8稿的起草工作,一直在参与、关注全球和中国互联网基础技术(域名、IP地址、下一代互联网IPv6)和5G融合、物联网进展跟踪报道,由于这些技术引入中国,就给中国巨大的应用机会,同时,相关的制度也严重滞后,给互联网治理(IGF)带来很大的困扰。

       3.近期发生的三个事例共同特点:公众公司
       2017年12月发生的鸿茅药酒(OTC)事件被恶意攻击为“毒酒”,到2018年4月13日舆情曝发,5月15日结案,现在余波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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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OTC)事件


       2018年4月2日发生伊利董事长被作家用文学作品影射事件,当事人在北京的家中被带走,警察搜走了他常用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逮捕通知书》:“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于2018年4月9日15时对涉嫌诽谤罪的刘成昆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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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董事长被作家用文学作品影射事件


       2018年5月16日联想被人扣上“卖国”帽子 柳传志一天内两度发声,起因为近期“联想5G投票事件”、即2016年在5G信道编码标准方案的投票时,网络社交平台开始冒出一些“联想为什么不给华为投票”、“联想不支持Polar方案”等内容的帖子,并给联想扣上“卖国贼”的帽子,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为此,柳传志两度发声:誓死打赢荣誉保卫战!


       这三件事的起因皆为“文章”,发酵过程皆由网络开始并一直发酵中,“受伤方”两家(伊利、联想)是上市企业的公众公司、一家(鸿茅药酒)是在2017年刚在内蒙古自治区接受证监委上市前辅导半年不到、准备上市的准上市企业,由此,我们必须明白这其实是21世纪网审结以来存在并未得到改善的问题:
       水军围剿产业考验网络商业环境治理应对策略问题。

     【小结】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2011  作者:张化冰 在《互联网内容规制的比较研究 》一文“摘要”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些剖析:
        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是人类20世纪最伟大的文明成果之一,它在几十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从军用到全面投入商业化运作的历程,如今互联网使用在全世界的普及率已经达到28.7%。
        互联网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和媒介形式,同时对各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它不仅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娱乐自我、监督舆论、实现权利等方面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同时也造成了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泛滥、法律侵权、危害国家安全等诸多负面影响。
        本论文主要针对互联网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各国的网络内容管理进行分析,目的绝不止于如何对互联网进行管制,而是着眼于互联网的有序、健康和持续发展。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虚拟性、去中心化等特点,各国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文化传统等又各不相同,因此对于网络内容管理的手段、方式、思路、政策等肯定有差异。
        本文希望通过在比较各国不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这些差异形成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力求更深入地研究“互联网内容管理”这一主题。
        研究的落脚点在于总结互联网内容管理的经验和模式,更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对我国当前的网络管理和建设有借鉴意义。
        论文的第一章到第三章:主要在互联网管理研究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对网络发展的特征、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对网络时代表达自由、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作了定位,对有关的网络管理理论和正当性进行了研究。
        论文的第四章到第九章分别对美国、德国、新加坡、韩国、英国、法国、日本和中国的互联网内容管理模式、特点及现状作了比较研究。由于网络内容管理的覆盖面太广,比如仅涉及法律管理,就可包括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分析以及网络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立法研究。因此本文主要从宏观层面出发,重点对各国的法治、自律、行政及技术等的整体管理状况进行了比较,同时辅以有关的法律权利、自律手段等微观分析。
       论文的第十章为案例分析,主要对美国的CDA违宪事件、德国托宾案、韩国“破坏性标准”违宪事件、中国“艾滋女”事件进行了研究,以通过案例回证网络管理的理论分析。
       论文的第十一章为结论。 通过本论文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第一,互联网规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互联网空间中没有绝对的自由存在,只是各国规制程度的强弱不同而已。
       第二,法律赋予了网络空间“张力”与“限制”。既要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也要对负面作用和社会问题进行规制,但是各国由于情况不同,“张力”与“限制”的方式、空间等都相对不同。
       第三,针对网络媒体的特性,行业自律在网络时代的作用更加重要,需要各国在既有的自律框架基础上做出适应性调整。
       第四,各国普遍采用技术过滤和内容分级手段,充分体现了网络时代“以技术对抗技术”的管理特点。
       第五,个体自律将在未来的网络管理中起重要作用,因此加强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和研究是一项重要任务。
       信息技术的一大特性就是创新,因此对于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研究没有结束,只有开始。针对未来的网络发展研究,论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关注三网融合的进程及其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三网融合带来的不仅是管理机构和职能上的变动,更重要的是管理思路和政策上的影响;三网融合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融合,将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多种影响。尤其我国当前处于三网融合的攻坚期,更要注重这方面的借鉴性研究。
       第二,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研究。伦理道德问题是网络媒体规制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建立什么样的伦理道德模式才能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又如何才能让社会伦理准则内化为个人的道德信念,需要学界和业界共同加强这方面的实践性研究。
       第三,重视互联网发展的国际化和全球化应对研究。我国应该在大力发展本国信息产业的同时,学会用国际化的思维和眼光去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既要融入到网络国际化、全球化发展的信息大潮中去,又要防止新的国际环境下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国家主权和安全侵犯。

       张化冰此文基本上从国际比较法律角度,为政府、社会、社会组织、平台、企业在应对网络内容管理方面提出了全方位的建议和思路。

          
       沈阳(sz1961sy)
       2018年5月20日13时15分写于北京家中
       【相关系列】
       《鸿茅药酒案》( http://w.org.cn/user1/4/subject/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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