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鸿茅药酒的是与非之七 医生判读毒药必有循证

sz1961sy 发表于 2018/4/19 16:18: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1.
       这一年来的10个月时间,因为本人跟踪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问题,自己掏了6000多元、买了很多本专业书:


       苦读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和《药物流行病学(第二版)》等专业药学知识。


       而近年来,全球权威的循证医学著作《临床证据(第15版)》(2005年中文版)一直在帮助我编辑、撰写涉及医学临床专业问题时的重要帮手。


       从学习这些中外医疗和药物著作中,可以更加严谨地去理解自自已面对社会热点时的医学、药学、兽医学(本人是有七年临床经验的兽医第二代,上世纪80年代在********个集约化万头猪场担任技术副场长,2012年被中国兽医协会委任为协会传媒小组长)角度去客观报道焦点话题的核心问题。
       例如:
       2008年 婴幼儿奶粉渗入三聚氰胺有毒物资引发的中毒事件。
       2010年 准确报道肖传国教授的《肖氏反射弧手术》,是当时全国唯一一家媒体。
       2012年 罗氏治癌药品中国病例跟踪报道,引起当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


       2013年 参与中国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的报道到深入中国红十字会国内外人道救援的报道,是当时全球围剿中国红十字会的独家观点。
       2015年 跟踪报道不按规范保障疫苗有效事件,促进国家全面加强疫苗物流环节监管。
       2016年 跟踪药品电子监管码到GS1国际会议,助力为中国医药行业摆脱数字化负担助力。
2.
       近18年年来,本人一直在医院采访,
       例如:
       从2002年开始跟踪报道珈玛刀在体部和头部治疗癌症的病例,一直到2015年(此项目曾经是受到卫生部医管司长在其主管媒体上撰文指责)。
       2003年,采访过从北京小汤山非典隔离治疗区归来的北京医院医护人员,听她讲述鲜为人知的世纪绝症抢救故事。


       近3年来、已经到过24个省、市、自治区的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会员单位采访药店、药厂、物流配送和生产种植基地,从而有机会接触到中药材种植基地(GAP的道地药材SOP)、中药材加工和中成药由切片到超微粉、饮片、配方颗粒、中间体、破壁饮片、中药注射剂、滴丸剂、酒剂、膏方等(GMP),还有医疗器械和检测。



       这些采访经历,加上自已受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新闻传播培训,对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和医药全产业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合理、科学用药、媒体如何组织具有客观、准确、通俗易懂材料,有了全面的认识。
3.
       从2016年开始,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展开了药物的“一致性”和“安全性”认证工作,本人也直接和间接地参加了其中一些企业的这些工作报道,


     例如:
~颈复康药业的一个品种30年药品有效性再认证,用了十年准备,找了2000多例,花了几百万元,得出了有效性结论和安全性数据;
       ~振东集团的中药复方苦参注射液上市后再评价临床研究成果发布 也完成了真实(有效性)分析,说明临床实际应用情况。再次证明中药注射剂在治疗恶性肿瘤有其独特优势。
       ~康缘药业的“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不仅是把德国人的天然药注射液中130多有效成分内酯全部分离出来,并且确认其中三个成分才是真正有效的,而这三个有效内酯成分各个比例用1:15:30比例是****黄金比。这个产品作为国家新药5类(即国内外没有的)中药注射剂,现在已经进入临床第四期试验,在2017年也成为当时国家医保中心第一批谈判定价产品,在临床上开始进入医保清单的中药注射剂,让中国病人放心使用,促进康复。
       ~神威药业的几个传统中药剂型,也是在这几年完成了不少于3万例的安全性跟踪试验。
       。。。。。



       正是本人这几年来一直亲历这些专业研讨和报告会,才知道:
       中药,不仅有传统经方剂型(膏方、酒剂、丸剂、饮片),还有同抗生素几乎同期创造的中药注射剂,不仅有参照1933年国外的滴型制剂,还有中国人由超微粉加工中智造出来的破壁饮片和配方颗粒,这些都是在过去近80年时间,中国医药人在传统中医药理论基础上,借助现代西药加工技术进展而研发出来的,这是我们的中医药成果。
4.
       受过专业医药学训练的人,都知道循证依据的意义,尤其是使用定性用词,例如:
毒性(一种潜在危害)、有毒(对器官组织)、毒药(直接危害的物质)这些涉及“毒”字词对于临床医护人员的工作规范(从自身防护、使用调剂、存贮、患者使用/服用)的规程(SOP)不同。



       然而,一位曾经拥有执业麻醉师资格的医学博士、副主任医师:


       他连非处方药(OTC)的含义都不顾,就对一个叫“鸿茅药酒”的合格产品(先不讨论它的广告问题)做安全性调查,就在文章中以“毒药”定性,这个能叫不存在主观意见、是科普吗?



       这一点,连俺这学过兽医专业的人也觉得说法太勉强,难道中国的麻醉科硕士和医学博士可以这样的认知水平拿到毕业证书?



       在本人的印象中,麻醉师是所有医务人员中,对药品的毒性最有警惕性专业人士。
【小结】
       本文由自已对中国中医药行业的“一致性”、“安全性”工作研究,回顾“鸿茅药酒案”始作涌者、医学博士(副主任医师)声称一个合格非处方药是“毒药”仅仅是为了科普,不存在主观恶意说法的可疑之处。
       沈阳(sz1961sy)
       2018-4-19 8:50 写于北京飞往温州的CA1567航班上,16时10分完稿于温州市酒店
       【相关系列】
    《鸿茅药酒案》(http://w.org.cn/user1/4/subject/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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