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翟欣欣和苏享茂婚姻事件(9)9月18日网络火拼看点

sz1961sy 发表于 2017/9/19 2:14: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这是本人自9月12日开始每天一篇涉及翟欣欣和苏享茂婚姻事件(为何不写“案件”因为未见立案)在以新浪微博为中心的“网络江湖演义”简要归纳版。之前几文都没有怎么编序号,刚才见到广东老乡写的《陈文伍评点苏享茂和翟欣欣,系列之四》,觉得应该编个序号。
       9月18日,周一,中国国人难忘的国耻日:918事件纪念日。
       不过,这一天,翟欣欣和苏享茂婚姻事件新浪微博上的网络江湖出现几个大事件引起大家关注:
       首先、翟欣欣代理律师以特别代理方式出场,《律师声明》立马就见效

翟欣欣代理律师易胜华 律师


        声明内容是:9月18日 09:12 来自 iPhone 7 Plus
       近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1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2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3


       根据翟欣欣女士的授权,我们发表以下声明
       1、 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全力以赴维护翟欣欣女士的合法权益。我们正在认真研究翟欣欣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
       2、 苏享茂先生自杀事件发生后,翟欣欣女士基于“死者为大”的传统风俗,默默承受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和人身攻击。尽管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翟欣欣女士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3、 由于信息不对称,绝大部分网友出于朴素的正义和善良的本意,对苏享茂自杀事件发表看法。无论对此事件持何观点,我们都表示理解。
       4、 我们注意到:少数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干扰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部分媒体(包括自媒体)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翟欣欣女士进行侮辱、诽谤。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5、 我们建议:上述个人、媒体立即停止对翟欣欣女士的违法行为,删除侵权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各网络平台主动删除侵害翟欣欣女士权益的信息。在2017年9月18日24:00之前停止侵害、删除侵权信息的个人、媒体和平台,我们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6、 我们将于2017年9月19日0:00开始,搜集、固定有关证据,追究侵害翟欣欣女士合法权益的违法人员、媒体、平台的法律责任,决不纵容。
     7、 由于本次事件涉及到翟欣欣女士和苏享茂先生的大量个人隐私,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必要时,我们将通过新浪微博“@易胜华律师 ”,对有关事实进行澄清和说明。
     8、 我们了解到:苏享茂家属委托的代理人,是我们尊重和信任的优秀律师同行。我们愿意虚心请教、充分沟通,帮助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消除误会、化解敌意。我们相信,通过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本案一定会回归到理性和法律的层面,最终得到妥善的解决。
       易胜华 律师


       很明显,《律师声明》在下午就立马就见效:凤凰网等商业门户陆续删除了江湖传说编辑成《翟欣欣骗婚经历资产起底:处了5个对象离了4次婚获利上亿》一文。


       这位翟欣欣代理律师---易胜华律师,新浪微博标签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主任 知名法律博主 微博签约自媒。      

       其次、律师圈围攻翟欣欣代理律师并引发互相攻击出现第一波 形成了站队
       在易胜华写的《虽千万人吾往矣》微博贴子中介绍说:
       ---出差在火车上,接到无数电话、短信、微信、私信。我的手机微博打开都很困难,每隔十几分钟,都有几千条提示在等着我。
       ---我微博上的联系方式,是助理的电话。几个小时之内,你的手机接到了无数骚扰电话、短信,甚至是病毒攻击。对此我很愧疚。这一切,本应是我来承担的。让年轻的你们承受这些,很抱歉。
       ---周六从新闻中得知,我认识的张起淮律师接受了苏享茂家属的委托。联想到之前宋喆被刑拘的新闻,我对苏享茂自杀的事情有了兴趣。张律师的介入,是不是要复制宋喆案件的“以刑促民”?于是我对新闻进行了研究,写了一篇文章。
       ---周日的上午,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里说,看了我写的关于程序员自杀的文章,他是翟的朋友,想和我见面聊一下。我以为是个坑,也没当回事。下午我在所里接待几个咨询,这个电话又打来了,我们约在所里见面。谈了一些事情之后,翟欣欣和她的家人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们和我说了很多与这个事情有关的内容,印证了我之前的一些判断。我决定接受委托。

苏享茂家属委托的张起淮律师

      例如:
       @峰_lawyer 写道:@易胜华律师 接受女方委托、仔细一看委托书原来就一“新闻发言人”、和法律半点关系毛有…自己高调宣布接受委托,现在又卖惨遭遇“网络暴力”,微博私信一关了事为神马不关?电话就公布在自己微博个人说明上…也许这暴力就是易律师想要的… ​​​​ 就是有你这个,现在这个还没用,刑事、民事案件都没启动呢,目前就是“新闻发言人”。

周雷 律师


       周雷律师写了:“翟欣欣法律顾问易胜华律师《律师声明》的六大看点”。


       某个人的APP出一文更有“代表”:《法律圈今天****的娱乐事件:翟欣欣代理律师易某接受委托前一天还在为受害人苏享茂“辩护”》
       显然,律师之间PK开始了。本人对此的评语是:做名律师其实是挺难,尤其是挺翟欣欣的律师。



       第三、网络黑客违法行为出现、所披露的信息来源于腾讯公司翟欣欣QQ邮箱
       例如:
        @付亮的竞争情报应用 写道,转:黑客应该是猜出了翟欣欣的QQ密码,不但公布了QQ空间里早些年的照片,还顺手公布了一些QQ邮件。有这一封,还有一封是2013年的百合网VIP收据。微評:和程序员为敌,也挺危险的。 ​​​​
        本人回复:这个是这个网络安全周典型顶风作案例子。程序员什么都可以干,公民还信谁?!

       第四、群体性网络黑客恐吓声称:曝光敢于为翟欣欣讲客观公道人士网络信息

新浪微博22个李铁军ID全部沾光翟欣欣


       例如:
       听说北邮校友把所有不支持苏享茂一方的人都列表,用爬虫把每个人网络信息抓走,然后统一晒太阳,如果这个是事实的话,本人建议司法机关刑事介入。
       例如:
       @田寅莆 说_:你敢惹中国最强大的IT人,把好好一人害成那样,知不知道你面对的是多么可怕的力量。。再多律师也白给
       本人回复@田寅莆_:这个词听起来挺恐怖!即任性?哈哈。
     
       第五、同情支持翟欣欣一方代表和支持同情苏享茂的自媒体代表开始火拼对怼

作者@特别调查员此文成了支持翟欣欣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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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调查员 同@赵何娟 互怼导然火线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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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别调查员 《职业水军头目赵何娟》一文


       最火事件是2017-09-18 11:18:07 的《职业水军头目赵何娟》一文作者@特别调查员 ,他坚定地站在同情支持翟欣欣一方、同支持同情苏享茂的自媒体代表赵何娟从恶语相怼到提笔讨伐,吸引很多吃瓜群众围观、参战。 

       第六、新浪微吃瓜群众不站队也会被误伤和贴标签 一些人开始选择回避不站队
       例如:
        追问本人:你是翟雇佣律师的6000名员工之一吧?
        本人对此的回复是:一个律师请6000人?这要支付多少费用,媒体应该抓紧跟踪这个牛律师@易胜华律师。看来不少。但是,苏享茂的产品用户有3000万那么多,只要1%用户就是30万,翟欣欣家把舅舅的弟子全搬出来,也档不住吧,更何况还是3000万非洲兄弟支持。

易胜华 律师  VS 关亦乔 律师


        @关亦乔律师写道: 昨天(易胜华 律师)说我收了翟家钱给翟洗白,导致部分不明真相的网友不问青红皂白来讨伐我,今天呵呵 !

我是这几天一直在接子弹,可能我警告要拉黑


       本人对此的回复是:@关亦乔律师,您是勇气十足!成了一天靶子!我是这几天一直在接子弹,可能我警告要拉黑,所以,吓死宝宝了。
        这里引用媒体同行@罗昌平所写一贴,他认为:即使万恶不赦的人,也应该拥有聘请律师为己辩护的权利。能把存在争议的公共事件引入法制轨道,是正途。看到这两条微博,不禁莞尔!不评价翟欣欣小姐的处事,不评价易胜华律师的言语,只是觉得,这似乎是天意,最好的安排。 ​​​​

       第七、商业门户闻火药味开始删除江湖传说文章 自媒体则更加火热速度传播
       例如:
       @扒情局  在2017-09-18 19:20:18  写的《结婚一月勒索千万,还逼出人命,今天我们决定起底翟欣欣》 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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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过去72小时涉及翟欣欣舆情趋势在9月18日13时最火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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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伴随关键词 翟欣欣 是 揭露 骗婚 再次证明这次是高水平程序员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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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和苏享茂婚姻事件中 博客一直扮演着社区主诉平台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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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同关键词 翟欣欣 关联度最高的词不见 苏享茂 ,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第八、新浪微博开始冷却翟欣欣和苏享茂婚姻事件氛围 大众媒体深度挖掘开始
       新浪微博有几条措施是立杆见影:
       一是关了#翟欣欣#(超级话题)和#翟欣欣和苏享茂#(话题),让新浪微博集纳激发热点降温。

话题失踪 因为新浪微博2017年9月18日10时30分后出招整治


这些会引致网络群欧问题的列入敏感词判定


       二是启动了敏感词判定“非法”不允许发布机制。
       三是推荐的《头条文章》淡化数量,让网民情绪谈化。
       尽管翟欣欣和苏享茂婚姻事件是2017年9月7日发生,但是由于证据有限、翟欣欣一方有限接受采访、而苏享茂一方在宣布聘请律师之后就没有声音了,大众媒体这二天的深度挖掘才开始,包括所有涉及翟欣欣生活、工作过的信息。
       例如:
     【再探翟欣欣别墅:窗门紧闭 邻居称翟欣欣10号离开后就没回来】9月15日,@北京时间 记者再次来到翟欣欣家所在的北京某小区探访。苏享茂遗书中所指的别墅窗门紧闭,窗户都拉上了窗帘。有邻居称10号早上曾看见翟欣欣开车离开,之后再也没有看到有人回来。
       本人给他们这些采访的评语是:前程回顾。没有见到新材料。

       第九、网络企业老板声称出资支持苏享茂 声称挖掘翟欣欣负面犯罪由其承担一切费用

       据介绍是广州某网络公司(未婚)老板 @煮肘 在9月18日 12:14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公开写道:
        我宣布,为被骗屈死的程序员声张正义出力
        若有因真实揭露翟欣欣而被起诉导致赔偿的组织和个人,我愿意给予判赔额50%~150%的补偿,上限单起诉讼200万,累计总额2000万。
        大家加油揭露,要靠谱的有效揭露,一定要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若有人因揭露翟欣欣而坐牢,我会帮他找好律师,承担所有律师费,还照顾其家属,补助其家属生活费每年100万。
        我公司满地屌丝程序员,我在这刷微博玩,他们累死累活。
        我懂女人,会泡妞,但他们单纯老实,我不能让他们想找个老婆都提心吊胆,被欺负坑骗,这世间必须有正气,害人的人必须惧怕惩罚报应。
          程序员们,你们懂的,靠谱的内容发海外合法网站,截图或链接转回来。
         转发者属于散布隐私的小治安违法,但不会算非法获取公民隐私。
         获取隐私揭露者是别人,让他们去海外找好了[哈哈]
        非多人多条,都属于小违法,不是犯罪
         虚构事实诽谤,超过500条的,属于诽谤罪。
        但这明显属于严重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秩序的案件,法律对大众监督产生部分错误信息容忍度很高的。           
      
       第十、此事发生在2017年中国网络安全周之内 必将引起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新华网上海9月18日电 由中央网信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指导、上海网信办主办的“2017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主论坛18日在上海举行。十余位来自国内外的知名企业高管和专家学者围绕“安全、高效的未来互联网”、“网络空间安全理念”、“新兴技术形势下的网络空间安全新挑战”等议题展开研讨和交流。


       9月18日,共青团中央、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协调多部门推动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在婚恋交友平台严格执行,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
       本人认为:今年网信办连续出台了这么多条新法规,有些人视而不见。难怪中国社会院法律所几年前做了中国同五个互联网大国法规比较研究时有一个结论很准确:中国是全球治理互联网出台最多法规、但是有效管治最无力的互联网大国(我是项目评审专家之一)此事件又是一个例证!


        有关翟欣欣和苏享茂事件暂写至此。

       沈阳(sz1961sy)
       2:17 2017-9-19 写于北京家中

       【相关专题】
       《翟欣欣和苏享茂婚姻事件》(http://w.org.cn/user1/4/subject/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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