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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与药事服务(1)医药新零售之说有误导

sz1961sy 发表于 2017/5/5 16:23: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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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与药事服务(1)医药新零售之说有误导

2017-05-05 15:11 来源:光明网 
     
2017-05-05 15:11:58来源:光明网作者:责任编辑:伍月明

【导语】最近,“新零售”之类的“新”产业观点开始被医药产业所消化,出现了“医药新零售”这样的观点,这对于强调在社会药店中加强专业化服务、尤其是给消费者、患者提供个性化药事服务的专业服务水平的全球社会药店服务准则背道而弛。为此,光明网药品频道从本篇开始,就执业药师与药事服务问题向政府主管机构、药学专家、药学教研学者、医药业内专家做系列采访,希望借此普及执业药师与药事服务专业知识,让大众理解执业药师与药事服务同医改政策、同每一个人都有密切关系,同时,医药业内要有全面系统的药事服务理念,去推动社会药店转型升级同医改政策同步。

本篇专访专家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前主任、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位周福成同志。他是中国药科大学78届毕业生,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国家医药行业管理、医药法规、《中国药典》与标准建设。

下面是采访对话:

执业药师与药事服务(1)医药新零售之说有误导

 周福成同志在2017年度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实施推进会上发言 沈阳 摄影

光明网:周主任,您好!听说您退休了,才方便表达自己在推动中国执业药师水平提高方面的很多切身体会观点。大家都知道,这几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认证中心在您的领导下,让全社会都明白执业药师与药事服务的重要性。这次,想请您谈一下最近,“新零售”之类的“新”产业观点开始被医药产业所消化,出现了“医药新零售”这样的观点问题。

周福成:何谓“医药新零售”?何谓“超市化药店”?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在市场化进程中既要体现一般商品的共性,更要保持并保护其特殊性。长期以来直至当下,我国存在着鲜明的重医疗轻药物、重医院轻药房(药店)、重医师轻药师、重医药工业轻医药商业、重药品批发轻药品分销、重药品零售轻用药指导等等现象与问题。如今又新生出重视家庭医师忽略家庭药师、给付医事服务费而没有药事服务费等问题。

执业药师与药事服务(1)医药新零售之说有误导

今日的社会药店所担当的服务大众健康责任越来越重 沈阳 摄影

光明网:您认为这样的观点产生根源在哪里?

周福成:如果全社会、尤其是药品行业相关社会组织机构和实体企业不能正视重视社会药店药事服务这些严峻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仍然一味追求并泛泛地强调药品零售新零售或连锁,以拼资本扩规模圈地盘式激烈竞争,而不能从提升社会药店地位作用、升级转型为医疗服务延伸领地、真正重视并配备使用好能胜任在岗保障药事服务需要的执业药师,以更多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为公众健康服务为己任为导向谋划发展,则这样的零售药店或连锁经营药店将难以做强做优甚至终将难以为继。

执业药师与药事服务(1)医药新零售之说有误导

执业药师是您安全用药的专家 沈阳 摄影

光明网:在新医改政策背景下,您给社会药店转型升级有什么建议?

周福成:社会药店应该有顺应国家社会之大势,谋求公众健康之担当。我国医药市场已经呈现且未来大趋势,就是通过以精准医疗、精确用药、精品服务为核心竞争力,培育造就前所未有的真正和谐发展的大健康、大战略、大市场格局。这一点,零售药店或连锁经营药店的经营者必须看到机遇的同事,也看到了挑战。

例如,患者从医疗机构中,从诊疗、抓药全部是相对较为专业背景的人员在操作; 而如果社会药店仅想等医疗机构流出的处方卖药,如果抓错药、治坏人身体、甚至吃死人了,能够负责得起吗?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不久前兰州出现的大处方问题其实就是问题的冰山一角。今后国家必将通过完善药品监管相应法规加强药品的专属性、淡化甚至取消处方药药品零售概念,将经营处方药的药店按能与国际化药房管理现范要求,促使《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行之有效地落实到位。

光明网:谢谢您的观点,下次我们再讨论其他问题。(编辑: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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