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非药与健康(1)药与非药的国内外不同定义

sz1961sy 发表于 2017/1/23 2:26: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一、美国(FDA)和中国(CFDA)的食品药品分类差异

      《中医药导报》2016年22卷第14期发表王伊明先生一文,“编者按”这么写:东西文化的差异,使中美两国对“吃”的东西的概念有所不同,在美国只分两类,即食物和药物,在中国人观念中可分为3类,即食物、中药和西药。光明网药品频传转载过此文:《海外中医王伊明:中美中药概念差与译差》( 网址:http://yp.gmw.cn/2016-06/03/content_20404225.htm )。作者王伊明是1977年毕业于原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曾任教北京中医学院。著有《家庭饮食保健法》《How Does Acupuncture Work》,发表论文20余篇。1991年去美国,后来作为执照针灸师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独立开业至今。  

      王伊明先生此文有几个观点,同2013年4月27日《中国医药报》所发的《进口保健食品:火暴背后存隐忧》所讲问题互成镜像,该文讲到:

       日前,知名保健食品企业汤臣倍健陷入虚假宣传风波,旗下多款进口产品被曝无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却以进口保健食品名义销售。

        近年来,进口保健食品在我国市场销售日益火暴,大量国外保健食品品牌涌入国内市场,给消费者带来优质产品和便捷选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那么,进口保健食品市场现状如何?进口保健食品监管该如何进行?

        截至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批准进口保健食品693个,主要来自美国,其次为中国香港和日本。进口注册种类中,以增强免疫力产品为主,约占26%,营养补充剂类约占18%,辅助降血脂类约占12%。

        除全球营养保健食品巨头的安利公司外,宝洁、强生、康宝来、辉瑞、葛兰素等也积极进入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市场。

       大量进口保健食品的涌入的确给国内保健食品市场带来了种类更丰富、产品线更全面的优质产品,但也有一些经营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不进行注册批准就擅自销售进口保健食品,甚至进行夸大虚假宣传,造成市场的混乱。

        二、中国人与美国人的理解不相同

   大家近期经常见到某药厂向美国FDA申请中药注册上市。对这句话,中国人与美国人的理解不相同。因为此“药”非彼药。在美国“中药”不是“药”。

  1、美国对食物和药物的概念认识

  FDA(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 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是负责管理食品和药品的官方机构。在美国,吃的东西只分两类:食物,药物。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牌子


  ( 1 )食物(Food)的功能是疗饥营养:基本自然或加工产品,少量化学品。摆在食品店里,大家随便买,有钱就行,不需要其他条件。

  ( 2 )药物(Drug)的功能是治病愈疾:全是化学品,基本没有自然产物,必须西医实验室里以化学方式证明其能治病。大部分由医生处方给患者,只有药店可以买到。管理法规上是把人当作“化学人”“物理人”,只有化学药和手术刀能够“治疗”人的疾病。

  ( 3 )药品有“毒”:“毒”是指药品治疗疾病时产生的副作用,伤肝,伤肾,脱发,食欲不振,头晕,恶心,咳嗽……仔细看看那些药物说明书,哪个化学药物是没有“毒”的?人们还是照样吃,因为它能“治病”。即便仅仅控制症状,不能治愈疾病。患者有知情权与选择权,即:必须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让患者知道,这个药“有毒”(柔和的称为副作用),这叫知情权;吃不吃是患者的选择,没产生副作用,那很好,有副作用,别怪没告知,这叫选择权。还有一层意思,如果怕副作用而选择不吃,那么病情加重,甚至死亡与医生无关。患者经常要面对“无奈的选择”,在疾病的风险与药物的风险之间作出决择。

  ( 4 )食品不能有“毒”:食品不能有“药物”作用。中药,目前为止,尚没有被美国官方认可的在实验室里以化学方式证明其能“治病”,所以不能归于药品类别,只能归到食品类别。在官方概念里中药和食物是一类,它不能“治病”,被统称为食品补充剂(supplement)。

  2、中国对食物和药物的概念认识

      古代东方概念中吃的东西分两大类,是食物与药物,那时候的药物仅仅是未经化学加工的自然品,大部分是植物药,也有少部分动物药与矿石等,简称为中药或者草药。那时候的中药,现在称为自然药物,中国人凭着应用自然药品治病繁衍了拥有巨大智慧的东方民族。

  自从两三百年前,西方药物闯进中国,东方人在观念上,把吃的东西分为3大类:(1)食物、(2)自然药物(中药)、(3)化学药物(西药)。或者说药物有两类:中药、西药。

  这里的中药,东方人概念中其实是药物(medication),而不是食品补充剂(supplement),强调它们是以治病为目的的。几百年前中国人来到美国,希望沿用自己习惯的中药,既可自用也可治人。可是中国人概念中的草药在美国没有这个分类,将中药作为美国人概念中的药物进口是根本不可能的。中医先驱们为了让中药能够进入美国市场,就把中药称作食物(food)或者食品添加剂(supplement),也对,大枣,枸杞,桂圆……皆是药食通用,这才打开了美国的中药市场。也就是说中药,作为“吃的东西”,最开始进入美国,就分到了“食品”这个类别里,至今仍然沿用这个类别的管理规定。

        概念上比较一下:
     东方——食物(食物),药物(中药、西药);
        西方——食物(食物、中药),药物(西药)。

       三、在美国是非药 在中国按照美国定义应该列入保健食品监管

  王伊明先生一文还这样讲到,问题的核心是:吃的东西,按照美国这样分为二大类更“科学”,还是按照中国概念分成三大类更“科学”?人类能不能用自然产物作为药物来治疗疾病?

        他这样回答:

  目前的问题就是两个:一是整个世界分类概念的改变,在食物与药物之间加出一个“自然药物”的类别,承认某些自然产品是可以治病的,必须由懂得它们的人处方管理;二是其研究方法不能循西医研究方法的老路,仅仅化学分析,双盲实验,也不能完全是中医的经验传承和哲学推理。要找到一种让西医和中医都能接受并认可的“双赢”方法。一个是分类的概念,一个是研究的方法。这是目前中药所处的尴尬局面,也是问题的关键。

      以转基因食品为例:

      因为在美国只有食物、药物两大类,而转基因食品在美国即使按照转入植物的新基因及产物也是食物,只是当作“新型食品添加剂”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而中国只要属于吃入口的东西,而且加有“新型食品添加剂”即必须加强监管,例如婴幼儿配方奶粉。就是一种CFDA要求按中国药品那样监管、进入药店销售的食品。因为中国的CFDA是按照“四品一械”(药品、化妆品、保健品、食品和医疗器械) 进行分类,我们明白了中国与美国在“新型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的不同,才能理解美国人只做营养监测,不做真正安全监测的原因。

       这个系列第一篇,让大家对中国和外国、尤其是美国关于药与非药的基本法规边界,有利于理解进口食物(食物、中药),药物(西药)与中国人传统表达上的差距。

       所以,才好理解中国加入WTO这十几年来,有很多表达、质疑、备受关注,尤其是涉及公众健康问题的热门话题,站在外国人的理解同中国人的差异是有复杂的国家理念问题。换个严重点的说法:这涉及到国家安全底线问题。

     沈阳
     2:56 2017-1-23 写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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