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广东城市警力围捕电动自行车是对十三五规划倒行逆施
广东城市警力围捕电动自行车是对十三五规划倒行逆施
作者:沈阳
上周四,本人去北京鸟巢附近的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开会,路经北辰购物中心时,第一次见到了“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大横幅挂在购物中心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围栏外,格外醒目,这北京城公共场所拉起大横幅可不是简单事,至少有很多道审核程序要走,特别是内容关。不过,这次大横幅内容至少有几点提醒北京市民:一是电动自行车是公民合法财产,警方会加以保护 ; 二是警方提醒北京市民盗窃电动自行车有些严重,大家注意保管好 ; 三是盗窃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警方会严厉打击。短短17个字,让生活在北京、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百姓心理暖暖的,值得点个赞!
北京市北辰购物中心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围栏外大横幅 沈阳 摄影
不过,这两天,在广东的几个主要城市,例如,省政府所在城市广州,经济特区深圳却出现“警察正在给电动车主戴手铐”、“南山区2016年‘禁摩(托)限电(动自行车)’百日整治攻坚行动”等广东城市警力围捕电动自行车相片。广东电视台珠江台采访了广东省前政协委员、特约评论员王则楚,他认为“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违反上位法”。
深圳市南山区2016年“禁摩(托)限电(动自行车)“百日整治攻坚行动大横幅
更令人拍案称奇的是:4月1日,这个西方“愚人节”的日子,有一个名为“热线深圳”个人客户端文章发了一篇题为《深圳全城沸腾:老百姓只是骑个电动车,至于吗?》文章,提供了深圳市“十天扣17975辆电动车拘留874人(据介绍数据来源深圳交警)”、“发文扣留一人奖励500”并贴出《龙华办事处办公室关于调整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关键都分)》、“查车现场任性!直接上手铐”还附有20多张相片和几个视频。这篇文章正在被海内外人士在微信朋友圈刷屏。
《龙华办事处办公室关于调整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关键都分)》
笔者自己离开广东到北京媒体工作已经有16个年头,但是在广东也见证、参与了开放改革头20年(从1981年大学毕业到2000年从深圳到北京工作)的政府、企业、民众和谐、齐心协力共发展的过程。不过,这二天在北京亲见“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大横幅同广东城市警力围捕电动自行车主人的两个截然不同行动,觉得广东有些城市的警方的这种行为是对刚刚通过的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总方针的倒行逆施。因为:
第一、如果《龙华办事处办公室关于调整交通综合整治奖励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关键都分)》属实,这明显是违反了公安部、政法委三令五申禁止的有关规定。至于扣留民众财产、上手铐,问题就更加复杂和严重。
第二、如果国家财政都启动电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电动自行车作为合格上市产品,为何成了“交通综合整治”对象?这样明显是鼓励污染的汽油车而不鼓励符合我国政府向全球承诺的环保行为纲领。
第三、一项如此涉及民众的广东城市警力围捕电动自行车行动引起如此大的公众反弹,既没有经过民意协商,例如听证会,也没有考虑对开放改变30多年来来之不易的广东省形象,完全是不符合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总方针规定。
建议这些城市应该向北京市警方学习治理电动自行车办法,因为无论城市人口总数、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数量、城市中机动车人均拥有数量及停放面积面临的压力、北京市绝对不比广东的这几个主要城市轻,为何北京市警方能够如此依法和谐处置,贵城市就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