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人道和慈善公益比较研究(3)透明度问题的逻辑矛盾

sz1961sy 发表于 2014/10/4 13:20: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1、国庆假期的学习收获

    这个国庆假期己过了3天,今天是第4天,过去3天,宅在家中不发任何原创内容上网,只转、只看,特别是看各个TV安排的精彩节目,收益匪浅。尤其是看到CCTV-9 《青铜王朝》(http://tv.cntv.cn/videoset/C34757)提到了西周、周公的“慈善”治国理念,这一时期的慈善活动,主要由朝廷来带动,灾荒时期所采取的社会救济手段,被称为“荒政”。(百度百科“慈善”词条也有介绍,见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210522/5119269.htm?fr=aladdin ),由此可知,从中国古代,“慈善”就是政府的责任,这是中国人的创举。

    2、王振耀给中国透明度评价定义

    2014年9月29日,《公益时报》 记者王会贤写的《用法治和专业构建慈善信任新环境》报道介绍2014年9月20日在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期间召开的以“信任·公益慈善事业之根基”为主题的公益研讨会上,来自政界、学界、媒体界、公益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人士,展开了一场关于中国公益慈善环境建设的深度对话,共同聚焦信任,“把脉”慈善公信力。

     文中提到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现场提出八字原则:专业互善、法治互善,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并提醒大家警惕“善的消极”。他认为,慈善界现在特别消极,很多机构把公开透明当看做是约束自己,其实,公开透明是一个手段,向捐款人公开透明,他对你印象越好,捐款就越多。(http://www.gongyishibao.com/html/qiyeCSR/7079.html


国际联合会秘书长:捐款金额是一种标志 象征着社会各界对中国红会的信任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哈吉·阿马杜·希(Elhadj As Sy)秘书长接受记者专访 沈阳 摄影


    这个说法出自中国知名学者、公益慈善大师级人物王振耀之口,显然与本人在一个月前即8月20日在北京采访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秘书长哈吉·阿马杜·希(Elhadj As Sy)先生时他所讲的:“......捐款的数量,其实捐款的金额它是一种标志,它象征着社会各界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于这个中国红会的信任。从这个捐款金额我们可以看到,我可以说中国红会是值得公众的信任的!因为他们在努力地工作,而且他们也在努力地维护自己的形象!可以说,在任何社会就是对于一个组织来讲,它最好的宣传就是它的捐款金额这个工作指标。它提供这样的服务,不是说在这里我们,在任何一个社会如果光谈存在问题的话不会是我们筹资的一种很好的说服公众的方式,我们最好的方式是用来解决问题,向大家来展示我们红会的工作所带来的积极的影响和效果。这个捐款金额正是中国红会目前正在做的辛勤努力工作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大家看到了他们这个工作的成效,这样的话公众也对他们有充足的信任,公众给予的这种支持是因为在中国红会的辛勤、努力工作下得到了很好回报。”( http://politics.gmw.cn/2014-08/21/content_12680379.htm )说法是含义是一致的。

民政部公示鲁甸地震救灾捐赠款物红会排第一 占61.5%

    换个角度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王振耀院长在给中国红十字会的透明度工作下了充分肯定的评价,如果不是,中国红十字会就不可能创下近8年来手机小额捐款额达到2.7亿元的中国之最(它完全可以申请吉尼斯大全),


     更不可能在鲁甸地震中,民政部网站发布了民政部救灾司的《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接收和使用云南鲁甸6.5级地震救灾捐赠款物统计情况的通报(四)》,截至9月1日17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10家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向民政部报送了救灾捐赠款物统计数据红会排第一,占61.5%。后面这个数据背后还有一些媒体传播渗透力对比,十分肯定的事实是:
    红会在整个鲁甸地震救灾报道中,仅仅200篇文章,占整个鲁甸地震救灾报道篇数的约2%,其中电视节目(特别是CCTV)中占0.1%篇幅,报纸报道不足0.1%,网络报道中国人道网为主(180篇),光明网约30篇,而能够在商业门户传播(转载)的报道只仅仅25篇,主要是光明网的报道(占22篇)。

    所以,所谓慈善透明度,我们这些一直在跟踪、研究人道和慈善公益问题的人,比这些来自政界、学界、公益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人士有更加清醒的判断。

    3、公开透明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2014年9月23日《羊城晚报》的李劭强在《慈善透明度是慈善事业的健康指数》一文中认为:《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显示,有77%的公益慈善组织透明指数得分不及格,其中地方红会得分较低,五成公众对慈善组织信息披露不满意。《报告》还显示,去年我国慈善捐赠总额近千亿,企业捐赠近7成。李劭强先生由此得出如下两个结论:


    因此,去除慈善组织的行政化,既是对慈善公信力的保证,也是对慈善公信力的提升。当行政化的种种弊端在慈善事业中被消除,人们看到的是公开透明的服务积极的慈善组织,他们对于慈善的种种顾虑就可以消除,他们内心的慈善热情就可能被****化激发。
    当然,公开透明只是公众参与慈善的基础,慈善事业对于公众的激励——道德层面的激励和功利化的激励,都是人们整体参与慈善的直接原因。对于公众来说,他们期待的慈善是自愿的、透明的、制度化的,全民性的。这离不开慈善的去行政化,更离不开慈善的立法。只要慈善立法能够理念、路径、机制三方面用力,人们期待的全民慈善,就不会只是梦想。(  http://www.wenming.cn/wmpl_pd/zmgd/201409/t20140923_2192402.shtml


    一位业内人士就近期《2014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及一系列“慈善透明度”热点问题向笔者讲出Ta的看法:
    公开透明的核心问题不是透明本身,核心问题是公益机构和捐赠人的关系,在法律上是一种契约关系,而契约双方必须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透明行为作为单向行为应该是赠予方的要求,而不是第三方的要求。
    “公开透明”的命题是否尊重捐赠人的权益?从来没有人提出,而法律对公益机构的约定似乎没有法律依据,道义很多情况下的朴素情感是不符合逻辑的。
    公开的对象更是没有人能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没有定位。

    4、从“慈善透明度”到去行政化
   
    这个问题也许有更为复杂的政治学问题,2014年9月29日《中国青年网》转载作者是北斗深度智库特邀舆情分析师一篇题为《习近平及高层智囊为何频频强调阶级?——兼论当前中国面临的政治经济新秩序》提到了“社会企业”等涉及关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解释权的大博弈问题,特别提到: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及高层智囊王伟光等屡屡强调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及阶级斗争理论,一个重要背景是在颜色革命的风险中,部分私营企业主的蠢蠢欲动。例如,某些拥有巨额财富的地产富豪,在微博、微信上屡屡发表诋毁中共合法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中国某些资本家群体和富豪,拿出巨额资本,资助各种隐性的颠覆性的研究机构和媒体,组织庞大的网络水军,编造颠覆中共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谣言和历史谣言,很大程度上主导了新媒体舆论;某些富可敌国的资本家,拿出大量的社会财富供养自由派律师和法学家群体,他们以维权名义组织新公民运动和宪政运动,给弱势群体洗脑,煽动他们通过恐怖主义的方式颠覆社会主义制度……可以说,以一大批秉持反共意识形的地产富豪为核心的私营企业主群体,不仅仅已经有了自己明确的阶级意识和意识形态(如新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宪政民主等等),还有了各种各样的准政党组织,这批资本家大多不是依靠自力更生的科技创新和实业起家的,恰恰是依靠侵吞国资、投机倒把、依附外国财团、掠夺人民而短期内暴富的,因此在中共内部有一大批腐败的特权大老虎为其撑腰。(http://agzy.youth.cn/qsnag/zxbd/201409/t20140929_5790999.htm

    文章对我们理解当前涉及人道和慈善公益优劣问题比较研究中所遇到的“社会企业”,NG0,去行政化问题的深度观察具有很值得参观意义,值得研究相关问题的人关注!

    沈阳(sz1961sy)
    12:54 2014/10/4 写于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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