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转基因主粮利益问题(29)进出口检验为公平贸易

sz1961sy 发表于 2013/12/9 17:14: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很多时候,当有人讲到“出口转内销”、“假进口贴牌”这种社会问题时,作为消费者,往往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其实涉及到进出口贸易产品检验的公平问题(WTO五大原则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法。
      第四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应当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http://www.aqsiq.gov.cn/zwgk/flgz/200711/t20071106_52211.htm

      显然,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华中农业大学法学院刘旭霞教授在 2013年11月16日写的 《为什么中国批准安全的转基因水稻到了欧美却非法?》(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21287-742317.html)一文提到:

      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在法律适用上,当然是以适用国内法为主。即使和其他国家有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也一般会把国际公约的内容内国法化之后才适用。只有在参加的国际公约的内容,内国法无规定时,该缔约国一般会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适用该公约的规定。
      这就是法律的地域性限制。

      刘旭霞教授此文是为回答蒋继平先生提出的,为什么在中国已经批准安全的转基因水稻,却在欧美是非法的。因为被中国批准安全的转基因水稻,如果要获得欧美的安全证书,必须向欧美提出安全审批申请。但中国国内目前并没有已经产业化的转基因水稻品种,谁愿意去欧美提出安全审批申请?

      刘旭霞教授此文的说法显然是为了转基因在中国当主粮(转基因水稻)是合法化找法律解释。不过,如果我们举了欧美、日韩严禁进口中国转基因米制品,而美国大举向中国进口转基因大豆供我们当食油(主粮成份之一),难道我们不可以反思:中国人吃人家不愿吃的饲料粮(在欧洲,转基因玉米、大豆饼仅允许当饲料粮进口),这叫做公平贸易吗?

      科学网有一位专家许培扬写了一篇题为《转基因中药 小方怎么看? 》(地址: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80034-735243.html )许老师写道:

      方极力反对中医,极力支持转基因,转基因中药怎么看呢?

     目前,转基因、中医药都是争议热点,现在,他们结合了。

      把中医和转基因这两个热门话题联系在一起之后,发现大多数人在这两个话题的站位惊人的相似:大部分反对中医的人都支持转基因,而支持中医的则反对转基因;同样支持转基因的人也多数反对中医,反之亦然。详细内容见《转基因中药进入实验室阶段》(  http://www.bio360.net/news/show/7545.html )

     确实,如果我们用那些挺转基因食品安全说词认为因为转基因而比非转基因更安全逻辑,去反问那些质疑中医中药的安全问题人的观点:转基因中药就比非中药安全?就能让你们改变对中国中医中药的偏见?就能让欧盟及FDA都认可中药的有效性?!

     显然,这个有趣的反问,如果有挺转基因食品安全说词的专家肯回答,一定很有意思。希望这个答案对公众进一步了解“转基因”主粮利益问题有启示。

     沈阳(sz1961sy)
     17:13 2013-12-9 写于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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