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ICANN 加紧研究防止滥用域名注册政策

sz1961sy 发表于 2010/4/20 8:58: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域名资讯网.中国2010-4-20 6:35:11来源:中国网友报


(2010-04-19 14:55:15)

2月12日,ICANN的“滥用注册政策工作组(RAPWG)”提交了一份12页的《滥用注册政策工作组初步报告》,介绍了各种滥用情况,包括相关的问题、定义、背景和建议。

RAPWG对滥用进行了共识性定义,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探讨了滥用注册的范畴和定义,其定义如下:

滥用是一种具有如下性质的行为——a.导致实际和实质损害,或可实质预见此类损害的行为;b.非法或不正当行为,或者被认为以其他形式违背所规定正当目的的意图和企图(若此类目的已公开)的行为。

以下是滥用行为的9大类别——

●域名恶意抢注 ●域名抢先注册 ●牢骚网站;欺骗性和/或诋毁性域名 ●伪造续订通告

●域名排列注册 ●按点击付费●分食流量 ●虚假关联 ●域名重复注册/体验

该工作组报告讨论了这类问题与工作组工作范畴之间的关系以及GNSO的政策制定,总体来讲,RAPWG认为域名恶意使用与注册问题的交集不大,但影响却很深远。

RAPWG强调,电子犯罪是ICANN群体的重要问题,互联网群体经常向ICANN表示其对恶意行为,特别是犯罪分子充分利用域名注册和域名解析服务犯罪的担心。包括企业、消费者、政府和执法机构在内的多方都在要求ICANN及其签约方监视恶意行为,适当时还应合理地侦查、阻截和控制这种行为。问题是,ICANN在其使命和政策制定的权限内可以采取何种合理措施呢?基于这个问题,我们将探讨相关使命和政策问题,包括主旨、风险及补偿,注册管理机构加急安全请求(ERSR),以及一些恶意使用的示例,例如垃圾邮件、网络钓鱼、恶意软件和使用被盗凭证等。

在对比讨论注册滥用和域名滥用的过程中,RAPWG注意到注册滥用可能发生在域名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因此,RAPWG认为区分域名创建前滥用、域名创建过程中滥用和域名创建后滥用对于考虑某一滥用行为是否属于政策制定范畴有时不适用或不实用。

这个《滥用注册政策工作组初步报告》是笔者看到的有关报告中,例如:ICANN《注册服务商委任协议(RAA)》(2009年5月版)、NORC(美国民意研究中心)《域名注册信息准确度研究草案报告》(2009年5月版)、《域名注册信息准确度研究总结报告》(2010年1月17日版)、ICANN《Whois数据提醒政策》(2003年3月27日版),在防止滥用注册政策方面最详细的一个报告,相信它对促进ICANN加强域名管理中支持互联网治理工作会有更加积极的作用,也对中国依法治理域名服务有借鉴意义。

(中国网友报 沈阳 http://www.cnii.com.cn/20080623/ca622548.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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