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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网】2010年:视频版权进入自律和协商授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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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评论:视频版权进入自律和协商授权年

作者:沈阳

2010年02月04日

由此可知近期中国大陆的视频节目运营企业是多么受到公众关注,而在2010年新春到来之前,正在密锣紧鼓地步署2010年的运营大计。笔者分析这4年多来中国视频节目运营企业产业的纠结问题,经过同一些从业者交流,认为2010年是视频版权进入自律和协商授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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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视频版权进入自律和协商授权年

沈阳

2010-02-04 21:59:44



    从微博信息到优朋普乐活动

    2010年2月3日上午11时,《南方都市报》记者谭人玮在新浪的微博上转了一条消息。据这条消息透露,古永锵和王微将一起宣布彻底删除优酷和土豆上的所有盗版视频内容。

       这条消息还好心地提醒大家:“实在是扛不住了,都得删了”;“海外剧现在正在删除中,已经不剩多少了,要看的赶紧看,以后没了。”

       没想到,仅仅30分钟时间,就吸引了229个人用新浪的微博再转发,并且有66条评论。足见这条消息的冲击力之大。当然,大家发现原消息发布ID却自己删除了,知情者告诉笔者:“你看到的那个帖子是sohu发的”,“应该不是(事实),优酷(今天)12点开答谢会,土豆网1点开发布会”,“但土豆确实下午有重大消息公布”。

       几天前,很多媒体获得了一份优朋普乐媒体活动邀请函,主题活动主要内容为公司CEO邵以丁先生与媒体交流优朋普乐2010年度公司互联网电视战略。

    由此可知:近期中国大陆的视频节目运营企业是多么受到公众关注,而在2010年新春到来之前,正在密锣紧鼓地步署2010年的运营大计。

    从CNTV到TVB到MPAA版权

    事实上,12月28日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的推出,百度提出建中国版的Hulu(一家专门提供正版视频节目美国公司)视频网站,中国大陆的视频节目运营企业这半年多来的版权瓜分战事其实已经十分地红火,并且是从央视网视频版权、香港无线电视有限公司(TVB)大陆地区版权到美国电影协会(MPAA)片商版权授权争夺,都到了白热化。

    据知情人透露,1月份TVB大陆地区版权授权,随着北京网尚公司2年一签合约3月到期,众多新的竞标公司、新的载体授权费(例如IPTV等),让TVB大陆地区电视剧版权每年授权费用可能比2008-2009年度的翻了至少4翻了:“‘无底价竞标’成了这次竞标的一个可怕特点”知情人这么告诉笔者。

    而MPAA片商版权授权则更加火爆,现在以优朋普乐公司为召集单位的中国“团购”,正一步步地获得了很多进展,预计很快就有好的授权格局出现。

      近期有媒体披露,视频节目运营企业抱怨2010年国内影视片商坐地起价数倍。其实这种情况类似中国铁矿石进口价格在近几年翻了几翻、而中国稀土金属出口20年来的价格丢去了近九成的情况:大家想象一下,一边是有视频节目运营企业老总对媒体讲,中国只要有1%正版授权,他们就有30亿元市场收入(尽管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个大忽悠观点),而另一边视频节目运营企业又抱怨影视片商坐地起价,这难道还用怪外人多嘴吗?其实这是由于当前中国视频节目运营企业产业现状处于“春秋战国”时代所致。

       2009年不是李智勇成功年

       在2009年,有一件让公众难以忘却的“财富故事”是中央电视台CCTV-2“经济半小时”栏目在2009年7月5日播出了《职业反盗版团队,一年可赚上千万》内容节目中讲的中国最牛“打击盗版代理商”“深圳网尚文化集团”李智勇先生的故事。由于李智勇先生的样板示范作用,数以百计的投资人怀揣以30万元为单位资金,直扑北京网尚公司,生怕自己成不了“第二个李智勇”式人物。由此也拉开了“中国视频节目版权批发灰色产业链”的另一个幕后故事。然而,到今天为止,笔者尚未听到媒体、北京网尚公司(开完年终总结后)进一步披露李智勇在2009年创收1000万元纯利的跟踪报道。

      相反,笔者从业内人士了解到及从媒体披露的信息中获得的信息是:网吧维权存在“判罚在降低、取证成本有提高迹象、地方保护趋势。”具体表现在下面一些法院判侵权网巴的赔偿金额数据:

       广东中山市是1万元一家(广东要分地区,广州不同的区判罚也不一样),北京市是5000元过一点一家,广西南宁是5千元一家,成都市是3000~5000元之间一家,湖北5000元左右一家,湖南长沙刚刚有7家网吧同网尚公司以一家3500元完成了庭外和解。

      这些有据可查的几百个全国法院判侵权网吧赔偿信息提醒大家:《职业反盗版团队,一年可赚上千万》内容节目中李智勇成功的前提是“每个片子赔3万元,李智勇可以分到扣除成本后的三分之一”。事实上,2009年几乎没有一个法院判侵权网吧赔偿金额超过一万元的。更有不止一位曾经同北京网尚签了维权代理协议的投资人告诉笔者:“据我知道所有的代理商到目前来说没有一个代理商是能进入诉讼的”,“我(2009年)7月份和北京网尚公司签约,我从网尚文化退出了!”

     种种迹象表明,2009年不是李智勇们维权成功年。

     视频版权自律和协商授权

      《创业家》记者张凯锋和特约顾问程苓峰在最近一期杂志上发表了《迅雷幻象》一文,剖析了迅雷公司在运营视频节目中的困局。

     新浪科技讯1月26日消息,据优朋普乐相关人士透露,原定于1月29日在深圳开庭审理的优朋普乐起诉迅雷案,由于迅雷要求增加被告而推迟。目前深圳南山法院已经同意了迅雷增加被告、推迟审理的要求。

    据优朋普乐相关人士介绍,迅雷向法院表示其也是受害者,并表示其所有影视剧均拥有版权,并且均由一个叫做“港老汇”的公司提供版权证明。因此迅雷要求同时将港老汇增加为被告。(http://tech.sina.com.cn/i/2010-01-26/17563806140.shtml

       笔者写此文时,一位网吧业主告诉本人:他的网吧昨天收到北京网尚公司盗版维权的律师函。他说“现在给我做电影的公司也有责任吧?”“合同有一条好像说甲方保证网站(是给我做电影的公司)上下载的网络信息资源的合法性,如有相关法律纠纷,将承担所有责任”。他问本人:

     “谁知道他们做电影没有版权呢!像这样的官司网吧冤啊”,本人认为“不冤,要找律师协助”。

    这些真实的故事,提示中国影视片网络视频版权争议案是每天都在发生,然而,下面这些媒体报道信息:

     1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发起成立了“中国版权协会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首批加入委员会的120家企业联合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承诺规范网络使用传播作品的秩序。新闻出版总署称,网络环境下的影视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他人的影视作品,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经营传播秩序。在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积极筹建中国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为互联网行业著作权保护工作搭建一个平台。这也是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民间出现以联盟形式声讨和反对视频网站盗版行为后,版权主管部门首次以官方身份对此问题进行表态。有业内人士表示,主管部门的正式介入,对于改善目前网络视频版权领域内相对混乱的现状将有本质性帮助。(http://news.xinhuanet.com/internet/2010-01/21/content_12850071.htm

       1月20日,包括搜狐、百度、优酷和网尚文化在内的国内百余家互联网企业,共同发起《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该宣言是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工信部三大部委在2009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其内容共10项,包括约束互联网公司"采取符合行业公认标准的技术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建立互联网行业信息共享互助机制,制止恶意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自律宣言强调,互联网网站应对处于公映档期、热播期间的影视作品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上传,对于违反服务协议、不听劝告、多次实施违法传播行为的用户,应采取移除相关信息、停止服务等措施制止。

      宣言提出,互联网网站应坚持“先取得授权再使用作品”原则,不以任何方式传播未经版权人授权的作品,应加强对用户上传作品的监督管理,提示用户不得上传他人作品,防止他人利用本单位信息网络平台实施侵犯版权的违法行为。(http://news.xinhuanet.com/internet/2010-01/22/content_12855717.htm

       1月25日,新华社记者从在京召开的第二次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大会获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自2007年以来,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已在全国26个省份全面启动,3年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人民币。2007年仅收到版权费626万元,2008年收到4678万元,2009年前三季度收到6778万元,本次可供分配金额1.2亿。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音集协共向3000家卡拉OK经营场所颁发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音集协副总干事吕文举表示,虽然我国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支付版权费的业者所占比例还很低,需要进一步提高卡拉OK经营业者的版权保护意识,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http://news.hexun.com/2010-01-26/122483344.html
新华网在《正版率成为视频类网站成长新标杆》的小专题中(http://news.xinhuanet.com/internet/2010-01/22/content_12855717.htm),用了下面三个小标题给2009年的版权纠纷作了小结:“野蛮生长期已过,正版率映射盈利能力”,“黑白双煞玩法也难逃法律制裁”,“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还需法律保护”。

      笔者分析这4年多来中国视频节目运营企业产业的纠结问题,经过同一些从业者交流,认为:2010年是视频版权进入自律和协商授权年。主要表现在:

     1、视频版权自查然后自律的行动比以前更富有成效:

       这里有民间维权的贡献,也有政府这些年来在加入WTO和世界版权公约后的一系列政策出台、引导作用强有力的法制环境支持分不开。

        2、视频版权授权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合理化:
        例如:以香港无线电视有限公司(TVB)电视剧版权全经纪模式的系统操作,大陆地区积累的片库+每年固定出品量累积大批忠实消费者,过几年国内的制作公司也会向类似方向发展。

        3、视频版权授权良性化促进产业做强做大:

        现在很多国内制作,例如:小马奔腾、海润影视等陆续都要上市,如果其募集资金后,能持续提供好作品,并形成平台,发展经纪,和电视台深入合作,2-3年后,国内一定会出现若干大制作公司。

        4、中外视频产业交流势头在加速推动:

        华语节目在东南亚市场影响力很大,平台做大后,这样的一种文化产品输出,一定会形成下一步亚洲文化流动,“韩流”应该会变“中国流”的,这方面的核心就是节目好,余下自然就是有利益获得者去操作了。大家看一下好莱坞的电影,美剧,国内外都有人大量地免费贡献智慧翻译后,开始传播。

        笔者同所有视频消费者一样,衷心希望中国大陆的视频节目运营企业都向产业更好的方向发展,给用户带来更加合理格价、内容多元化的喜闻乐见节目。

        沈阳
      14:39 2010-2-3 写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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