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潘奋图:“反盗版狗仔”,一场有利可图的“人民战争”?

sz1961sy 发表于 2009/10/25 23:50: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盗版行业有丰厚的利润早已人所共知,而反盗版能致富却可能会让许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与盗版打了多年的持久战成效也是难尽人意。无论是各种政策或者红头文件三令五申,抑或是企业的打假“联军”群起攻之,盗版仍然越反越多异常猖獗。原因就在于盗版成本低廉,而维权却往往是“赔本”的事情。但是,如果将反盗版变成一种盈利模式,甚至比盗版更赚钱,并让普通人参与进来,发动一场反盗版的“人民战争”,盗版还会有生存空间吗?

    维权工作年收入上千万

    今年对深圳的网吧来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因为早已有人对他们虎视眈眈。9月底,深圳版权协会在“商业秘密与网络传播论坛”上透露,目前南山区已经发生30多起网吧因为播放盗版影视内容而被权利人告上法庭。显然,这多起诉讼并非独立偶然的事件。有消息称,深圳700多家正规网吧过半数涉嫌播放侵权的影视内容被批量取证,反盗版风暴已迫近眼眉。

    不过,酝酿这场风暴却是一支只有5个人的队伍,他们的领头人叫李智勇。据报道,李智勇早年从农村来到深圳打工,2年前他成了一名专业的维权人士。当时,他发现深圳不少酒店的电视系统播放盗版影视节目。于是,他请来公证人员到各家酒店逐一取证,并开展打维权官司的工作。今年,通过维权索赔至少让他进账1000万元。

    搞维权年收入上千万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他是怎么做到的?李智勇曾透露,“我们现在最少有10万小时的节目,就是节目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进行维权诉讼必须要有维权资质:拥有相关影视作品的版权或者获得版权方的授权。然而,对于一个只有27岁的年轻打工仔来说,拥有如此多的节目源似乎不太可能。

    事实上,是一家叫“网尚文化”的北京公司将维权资质授予了他们。该公司的全国网吧维权负责人张文波告诉记者,“我们现在拥有主流娱乐内容7成以上的版权,包括T V B、中影、迪斯尼等国内外数百家影视出版公司的内容。李智勇通过代理网尚文化在深圳地区的反盗版维权业务,从而获得了数千部影视节目的版权。”

    过去李智勇的团队将维权重点放在酒店的点播系统。不过,从今年4月份开始,这个维权代理小团队带着公证员,对广东省内上千家涉嫌播放侵权内容的网吧进行取证、公证。张文波透露,“已经在深圳、广州和东莞等城市开展工作。”

    盈利模式:批量取证起诉

    对上千家网吧进行取证的工作看上去任务量非常巨大。同时根据过去的经验,国内外一些影视巨头打维权官司往往也是力不从心,几个人的小团队怎么能够保证维权行动进行到底,并且保证不会出现赢了官司,赔偿却不抵维权成本的情况呢?

    据了解,维权的成本主要有律师费、公证费和差旅费等,只取证一部片子大概需要2万元左右。根据《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规定,虽然每部影片可判决最高可以判50万元的赔偿金额,但目前深圳的法院对每部电影作出的判决多是1万元左右。还需要和网尚文化公司分成,李智勇的小团队不可能盈利。

    张文波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对100家网吧批量取证、批量起诉大概只需要十七八万。如果代理人负责全部法律方面的工作,和网尚文化分成后大概可以获得赔偿金的2/3.”按此计算。100家网吧一部片子就是100万,扣除了成本,李智勇他们可以获得数十万的收益。

    不过每家网吧1万元赔偿额对于网尚来说似乎并不足够。“太低起不到阻吓作用。我们认为每个网吧3万元左右是比较合理的。”张文波表示,“所以我们可能会采用分次起诉的方式,而不是一次性把搜集到的侵权内容拿出来,如果第一次法院判得太低,我们再进行第二次起诉。”

    实际上,每个网吧可能都有数十部侵权的内容,如果所有片子被同时提交诉讼,网吧就可能会面临灭顶之灾。但是,这不是网尚文化要的结果。原因他们一方面在开展维权工作,而另一方面却在积极推出大量的正版内容。“网吧也是我们的顾客,维权并非是要把它们逼上绝路。”张文波表示,“如果这些网吧愿意采用我们的正版内容的播放平台就不会受到起诉。”

    “狮子大张口”还是“合理维权”?

    网尚文化在反盗版并推正版,双管齐下的做法表面上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有业内人士透露,网尚文化的播放平台市场占有率却不断下降。中凯文化五洲回响市场总监杨帅曾私下表示,维权的“度”确实较为重要。如果过了“度”引起网吧反感,那么在市场全部净化前,的确会有因为维权引起的抵触,从而流失市场份额。

    不仅如此,维权者有时候甚至会被描述为“狮子大张口”,把版权利益无限放大,提出惩罚性的高额索赔,对其他侵权人形成一种威慑。“其维权背后的真正目的,实为推广自身产品。”深圳市版权协会秘书长陈彦在网络传播论坛上称,“先维权再授权是一种不合理、不成熟的模式,增大了双方的成本,不利于行业发展。”

    其实,在一些业内人士的眼里,理想的模式应是“行业对行业”的谈判,即双方通过全国性的组织,达成协议,约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体系,双方共同执行维护。对于那种不遵守约定的、屡教不改的侵权行为,可以在约定的框架内进行惩罚,而不是一开始就进行索赔、惩罚。但是,目前全国仍然没有统一的网吧协会或组织,要行业对话谈何容易,而版权保护的工作又迫在眉睫。因此,长期从事版权保护工作、三环知识产权的律师王章立认为,“要想遏制盗版,先要找到合理的可持续进行模式。”而网尚文化这种“版权猎手”的模式正是这样的一种试验。

    “网尚大规模的维权索赔肯定会给某些行业带来冲击。”王章立进一步称,“从版权保护的角度来看,通过这样的模式和一系列的案例能给盗版者或者使用盗版内容的人带来威慑作用,有利于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展开,有利于版权工作的长远健康发展,这也是一个‘阵痛’的治疗方法。”

    “打击盗版,人人有利”

    只要有利益存在就会有市场,就可以持续进行下去,网尚文化的反盗版模式已经形成一条利益链,成为一种市场行为。不难发现,在这种模式中有四类直接受益者:

    首先是影片内容的版权持有人。他们会收取版权授让费,并通过提供维权工作培训、法律服务等获得30%-60%提成。第二类是在维权“前线”的代理人,如李智勇和他的团队。第三类是协助维权方提出法律诉讼的律师。最后是各地的公证机关,有业内人士透露,影视维权取证是公证机关乐于接受的项目,因为每宗公证往往可以带来数万元的公证费收入。

    由于这个模式使各方面利益均沾,所以队伍不断壮大。据网尚文化网站上面的介绍,自2007年以来该公司“已经形成了与律师事务所、公司、行内人士以及行外人士合作的四种维权模式。”到目前为止,有150家律师事务所的400多位律师、行业内60家公司、行业外30家公司与数百个人参与了网尚文化的维权队伍。

    其实,政府曾经就号召“打击盗版,人人有责”,但是从过去的现实来看,由于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维权”这个烫手的山芋,为什么现在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按照网尚文化的逻辑,就是将反盗版的工作变得“有利可图”,甚至变得比盗版更赚钱,在这利益的驱动下就算没有政府号召,自然也会有人积极参与进来。

    ■链接

    对赌协议代理人的风险

    李智勇成功的案例刺激了很多投资者的神经,但是网尚文化的维权模式并非没有风险。长期关注版权保护工作的沈阳认为,网尚文化的维权模式存在一个所谓“对赌协议”难题。简单地说就是,像李智勇这样的代理人需要垫付维权取证、律师等成本,一旦维权诉讼失败时,成本如何分摊?“维权代理人可以选择分成30%的模式,法律工作方面的成本由网尚文化承担。”张文波表示,但是需要分成60%的模式,代理人就要自己承担风险。

    沈阳指出,虽然法律规定自法院判决生效起10天内要被告做出赔偿,但是一个知识产权案从取证到判决生效,没有6个月往往难有结果。有时即使胜诉,还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原告才有望得到回报。因此对于代理人来说还有个时间成本的风险问题。不过,张文波表示,“我们每个维权项目时长一般在6个月以内。如果超过了6个月没有结果,我们会追加赔偿,或者以其他片子提出新的诉讼,进一步索赔。”

    本报见习记者 潘奋图

日期:[2009年10月23日]  
版次:[SA57]  
版名:[深圳读本 商业时代]  
稿源:[南方都市报]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9-10/23/content_922719.htm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9-10/23/node_29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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