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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中山市13网吧侵权 每间约赔万元

sz1961sy 发表于 2009/10/19 15:46: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广州日报>>2009年9月29日>>ZSA19版

13网吧侵权 每间约赔万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9-29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姜永涛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网尚”)状告中山市47家网吧侵权的案子有了首批判决结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首批被告13家网吧构成侵权,平均每家网吧需要赔偿一万元左右。

  昨日,北京网尚方面的代理律师表示不会上诉,而直到昨天记者发稿时为止中山的网吧也暂时没有提出上诉。

  本地网吧暂未上诉

  记者了解到,13家网吧均被判决构成侵权,平均赔偿金额为一万元左右,赔偿金额因法院认定的侵权影片数量不同而有些微差别,其中最高的一家网吧被判赔2万元。对此判决结果,原告方律师北京天理律所胡律师明确表示不会提起上诉。同时,胡律师告诉记者,这一批案子是该律所与北京网尚在2007年合作维权的案件,此后该律所便未再和北京网尚合作进行批量维权行动。

  而中山本地13家网吧的诉讼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直到现在还没有哪个网吧说要提出上诉。

  网吧经营者承认,播放影视作品最令人头疼的就是版权问题,网吧经营者普遍希望能够设立一个区域性的版权授权中心,网吧需要什么作品,直接从这个授权中心获取,而所有作品的版权谈判工作,由该授权中心与版权所有方完成。

  批量维权没有暴利

  一位密切关注北京网尚批量维权制造千万富豪新闻的法律人士分析,通过这批案件来看,北京网尚此前所宣称的通过批量维权制造千万富豪,在现实中很难实现,“按照中山这样的判决结果,仅仅有1万元而已,赔偿金额和维权成本间的差距,尚不至于将批量维权打造成一个暴利行业。”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9-09/29/content_7191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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