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博客经济学(10)“网商”之后是“博商”?

sz1961sy 发表于 2006/9/16 23:56:00 阅读全文() | 回复(2) | 引用通告() | 编辑

        [“网商”火了“博商”来了]
        2006年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第十二的年头,一大批采用电子商务手段的商人和企业家,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网商”群体,他们改变着中国企业的商务运作方式,改变着中国经济的竞争格局。如今,互联网业界领域群雄逐鹿,天下为经,世界为纬,“创新”更成为提升中国电子商贸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因此,以 “创新赢天下” 为首届中国网商节暨第三届中国网商大会的主题,意在揭示:网商是创新的主体,网商更是赢天下的主体!(摘自《电子商务世界》总编辑赵廷超 博士 《你还没去参加首届中国网商节吗?》一文 http://home.donews.com/donews/article/1/102428.html

        “博商”又是啥?这个词是俺今早突然想起来的。它也是一大批采用电子商务手段的文人和企业人士,借BSP(Blog Service Provider)或者BSCP(Blog  Channel Service Provider)平台从事商业活动,改变着中国企业的商务运作方式,改变着中国经济的竞争格局的人或者机构。

        之所以在这个时候给出这么一个定义,是因为当人们在讨论“博客盈利”时,如果不把BSP/BSCP与Blogger(s)分别作为运营主体单位,必然带来经济核算上的基本概念混淆,把不可比的经济核算单元拿来对比,给公众带来经济学概念误导,还可能给产业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因此,下面就此问题作了几点讨论。

        [“网商”与“博商”异同]
        相同之处:
        1、借助网络平台创造商业收益,这里的“商业收益”既有可交换的货币形式,也有不可交换的“品牌”增值、知名度这类东西。
        2、都必须是网络平台“有限度实名”注册用户,因为平台管理者都是事后审核其身份的真实性。
        不同之处:
         1、“网商”有比较宽松的商业运营空间与自由经营项目,与客户借助信用结算体系进行交易。
         2、“博商”则几乎是“挂羊头”---“知识共享”的Blogger、“卖狗肉”----“点击、加注”赚钱,十足的文人下海假斯文。

        [“博商”与“竞价排名”不同吗]
        不论是和讯的“联盟”、Bokee的“金行”、还有其他形形式式的创收入“博商”,在商业上的机制与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操作模式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唯一有差别的可能是:“竞价排名”操作是匿名、点击后利益由客户向搜索引擎厂商交纳,而“博商”则“我的地盘我分帐”、点击后利益由客户向“博主”支付,当然,它仅仅分得客户向BSP支付总额小小一部分而己。

        [“博商”的商机有多大]
        Keso(洪波)曾被和讯以3千元3个月固定广告位方式成了********位“博商”,之后是福建书生公司拿10万元让胜总为书生公司“拒收VC投资3000万刀”的“胜总”PR“博商”。......
         凡此种种,似乎市场留给“博商”的商机很大。其实,大家看着AMD让徐静蕾拿着“博页”当广告在公众面前当手风琴拉(下图),就应该明白:“博商”的商机与一般人没有什么沾边的,惟一有的是你跟随BSP/BCSP一齐采取不太诚实手段,狂点那上面本来无兴趣的广告,然后去数回属于您自己的那点小钱。

 

北京地铁广告上,此人仅仅是换个名叫“博商”而己


         如果您不信,您看一下2006年网络广告总投入金额、分到BSP/BCSP有多大比例,再平均到声称“金行”中的每一个用户能分得多少。这些用小学加减乘除便一下子算清的数据,当被一些人当成BSP“经济模型”时,除了大家似乎一下子忘了2002-2003年关于Blog的“原旨主义”教父理论外,似乎博客经济学都“升华”了似的。

        这也许是一种中国网络经济学精神鸦片污染了,对吧?!

        欢迎大家讨论、交流、批判。

        沈阳 (网名:sz1961sy  bj1961sy)
 
         千龙网博客频道 副主编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 Blog研究组 委员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数字新媒体委员会 资讯顾问
         中国版权协会个人会员
 
        《中国域名经济》丛书编委 
         《中国域名经济(2002-2003年版)》       主编
        《中国通用网址大全(2004-2005年版)》总监                  
 
        说明:上列职函标署只是因为本人获得相关机构认可授予,并不代表本人是相关机构员工、雇佣关系,请读者明鉴是盼。

         2006年9月16日  23:52 写于北京家中

Re:博客经济学(10)“网商”之后是“博商”?

沟通无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9/17 9:58: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问好

网商没有叫起来了呢

博商得先在里辞海占个小位置:)

Re:博客经济学(10)“网商”之后是“博商”?

律师(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9/17 0:1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感觉,,,,,,有点“价值”,,无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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