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域名业界纵横眼(80)危言耸听的“域名异化论”

sz1961sy 发表于 2005/11/29 13:12: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国内媒体编译信息]
        《荷兰酝酿个性化域名系统 欲摆脱ICANN控制》 新浪 2005-11-28 09:38 
         ...使互联网摆脱.com等域名,而提供一个个性化的域名...与目前使用的有限数量域名不同的是...利用对ICANN的不满向国家、地区、城市提供免费的域名。如果替代性域名公司希望它们的TLD能够被全球的... (http://tech.sina.com.cn/i/2005-11-28/0938776604.shtml
          相似新闻>> 新华社  ZDNet China  搜狐  浙江都市网  中国经济网  天极ChinaByte  计算机世界  中国高新技术产报  21CN 

        可以看出,这个主题在与WSIS(世界信息峰会)会议中反美国控制互联网霸权的论调具有互相呼应味道。可是,笔者看到中国这些高端IT媒体及新华社,ZDNet China这样跨国媒体也在鼓吹这样的论调,真有些哭笑不得,特写此文提供一些“正统域名论”供关注此事媒体编译、记者、编辑参考。

        [“正统域名论”基本论调]
        1、互联网是以TCP/IP协议为传输统一协议的Internet,以树状结构布署IP地址对应域名网络标识,此网络与传统电信网(PSTN)的传输协议不同。
        2、互联网中每一台计算机(电脑)用IP定位,借以传播信息。由于IP是用4组数字构成,很难记忆,因此发明了域名系统(DNS),DNS分为两大类:通用(类别)顶级域名(gTLD)与国家及地区代码顶级域名(ccTLD)。
        3、所有Internet标准协调都是全球互联网架构(民间)工程师组织LAB下面的IETF组织,用公开、开放、共同尊守的技术原则去讨论、确认、形成“公有协议”文档--RFC,目前有3000多份关于互联网架构的RFC己公布,所有成为RFC标准都不是一个人的成就,是全球互联网工程师的智慧结晶,因此它被要求初次提案人放弃专利人权利对“公有协议”文档的传播障碍。用通俗讲法,成为互联网“公有协议”文档RFC标准必须放弃收取专利授权费。这是IETF的原则之一。
        4、全球互联网域名系统(DNS)在2002年10月4日之前IETF仅仅承认英文域名系统(DNS),在此之后非英文的多语种域名、又称为“国际化域名”(IDNs,不是“国际域名”,近期译误甚多,笔者另文再谈),其中采用中文文字叫“中文域名”,采用德文文字叫“德文域名”,依此类推。
        5、目前仅仅中国CNNIC主导的“中文域名”的“国际化域名”(IDNs)成为********个国家立法认可、技术己布网成功、不用插件就能使用的IDNs,但是它仍然必须保留访问网页时的访问格式:http://中文.cn(中国/网络/公司),其他格式都不是IDNs的“中文域名”。
        6、美国NSI在1999-2000年推出的“中文.com”方案,因其误差率高达24%而被IETF淘汰,I-DNS公司的方案也因不及中国CNNIC主导的“中文域名”方案优秀而被淘汰,这就是中文域名标准成为3000多份关于互联网架构的RFC中仅有一份,由华人智慧结晶创造、达到“国际标准”的技术含金量。
        7、所有不带“http://”及域名后缀(.com/.cn/.中国)的访问寻址,都是在域名体系基础上的引导,包括Keywords(韩国有Netpia“中文网址”、美国有AOL的Keywords、MS的RealNames、中国有“网络实名”、“通用网址”等)及搜索引擎。它们都不是域名体系内服务,而且不是“公有协议”、不会成为互联网架构的RFC标准文档(成不了IETF标准而可以免装插件在浏览器地址栏中、邮箱地址后缀中找到全球定位信息)。

       [危言耸听的“域名异化论”]
       回头再讲文章开头提到的“荷兰酝酿个性化域名系统 欲摆脱ICANN控制”讲法,本质上是一家荷兰公司弄了一个Keywords服务而己,这与中国几年来一直在媒体中鼓吹注册“网络实名”可以不要注册域名一样危言耸听,是有点带有诈骗性不实宣传。
        打一个比喻,域名体系是公用暖气管道,家家户户都通了,而Keywords服务体系是电力空调暖气机,同样都能达到取暖效果,不过成本、效果差别仍然不同。

         建议:国内媒体从业者在传播这类危言耸听的“域名异化论”时,先把自己的基本常识弄清楚了再传播,否则是在给公众传播不正确的互联网信息化常识。

        更多笔者文章,请访问 http://w.org.cn 网站。本文保留作者版权权利。

         沈阳 sz1961sy   2005年11月29日 11时08分 写于北京家中

         [本文作者为《中国域名经济(2002-2003年版)》主编、《中国域名经济(丛书)》总策划兼编委之一、中国版权协会(CSC)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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