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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漠视国法私刻公章行骗 网络实名代理抗州被查处

sz1961sy 发表于 2003/5/14 11:46: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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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阳 | 2003年05月14日11时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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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国法私刻公章行骗  网络实名代理抗州被查处

千龙网视   企业频道  


    千龙新闻网讯   近日《杭州日报》报道,浙江杭州市的一个3721.com“网络实名”代理商故意混淆“网络实名”与“域名”的不同概念,而且私刻“域名注册中心”的公章欺骗客户,结果被当地的工商部门依法查处。而此前深圳《晶报》记者也报道同样的情况在广东一些城市出现过。由于自去年八月一日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之后,我国己有了自已依法管理的CN域名及中文域名二个中国标识的互联网“门牌号”,而近几个月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混淆概念骗取用户注册域名的现象常有所闻,出于对公众知情权的责任感,记者几经周折向有关的方面作了一次新闻追踪,并把采访结果报道如下。 

一、工商部门介绍的案情经过

    1、案件揭露过程

记者跟浙江杭州市西湖工商分局翠苑所联系,了解到他们接到投诉后立案处理的经过:原来近月,一家当地企业老板收到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一份传真,要求其在24小时内到指定的银行和账号汇入500元钱,传真件上说明:如果不照办,这家公司名称将被别人当域名抢注,传真落款为“某企业平台域名注册中心”。该企业老板因为从来没遇到这样的情况,因此一时不知所措,后来觉得有必要向企业的“大靠山”当地工商局反映,工商分局翠苑所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即立案组织专人处理,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现场查获假公章等行骗证据

    根据举报,杭州市西湖工商分局翠苑所赶往发传真要求别家企业汇款的杭州某科技公司。经调查证实,该公司所称“某企业平台域名注册中心”并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对外招揽域名注册生意。工商部门在这家科技公司办公室查获了“某企业平台域名注册中心”私刻的“某企业平台域名注册中心”的假公章外,同时还搜出了北京3721公司的《网络实名注册商授权证书》、《网络实名知识产权争议征询函》、《网络实名服务合同》等不少物证。

    3、己有多家受骗企业涉及金额过2万元

    据悉,这次举报的企业并非是第一家遇到以此骗局的公司,到案发时,这家私刻公章的网络实名代理商公司用此手法已获得了虚构的“域名”注册费累计2万多元,其中包括某温泉有限公司、义乌某机械厂、某电子公司等在内的众多单位均受骗上当。

    西湖工商分局翠苑所的工商局同志表示:工商部门将根据有关的法规对这家3721.com“网络实名”代理商公司进行处理。同时,希望企业用户警惕同类型的诈骗手法,以防上当受骗。 

二、有关方面的说法

    1、信息产业部授权机构CNNIC如是说

    为了了解事件的本质,让广大公众对此类案件的危害性有所认识,记者专门到信息产业部授权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采访了该中心办公室主任刘志江同志,刘主任表示,为保护用户利益,国家对域名注册机构有着严格的管理,注册商必须获得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授权,代理商也要获得注册商明确授权。同时,为了监督域名注册机构的服务情况,以及防止个别不法公司冒用域名注册机构名义侵扰用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网站上还公布了监督电话。如果用户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系核实。 

    2、业内专家观点

    记者还征求了几位“域名经济”业内专家对此案件的看法,他们都认为:“域名”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是企业上网的第一步。在互联网运用越来越深入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本企业的域名注册。因此,一些公司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从事欺骗客户的活动,故意混淆“网络实名”与“域名”的不同概念,因此企业以后碰到这种事最好先查询一下情况,以免上当受骗。

    业内专家同时提醒,在小心公司的真实身份时,还应提防现在有很多公司利用普通用户对互联网域名的知识不太了解的情况,故意混淆概念,欺骗用户。而实际上,这两者是有重大区别的。“网络实名”只是一家外国风险资金投资的北京一家商业公司推出的IE浏览器地址栏寻址软件产品,“域名”是全球互联网架构中、由符合国际互联网标准的技术而交由各个国家管理的互联网基础服务。“域名”服务在全球都是唯一的,而“网络实名”只是全球众多“关键词寻址(Keywords)”服务中的一种,在近五年来,有韩国的Netpia公司、美国的RealNames公司、美国在线(AOL)、国内的“通用网址(CNNIC)”、“IE搜索伴侣(百度公司)”等多种相同服务、尚无任何唯一性及国际技术标准可言。

    3、企业界人士的忠告

    记者还采访了一些企业主管互联网与信息事务的人士,他们表示在实际生活中也确实碰到这样的情况。他们普遍认为:这样打着别人的旗号推销自己的产品、如此“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非常不妥。一来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二来破坏了正常的商业竞争秩序。大家也认为:政府及有关的部门应该好好管一管,以免让不明真相的用户再出现上骗受当。也希望媒体应该把这种骗子行为广为揭露,让他们象老鼠过街一样,人人喊打!( 沈阳 文/编辑)

 (http://www.21dnn.net.cn/7378/2003-5-14/116@838921.htm)

(http://column.bokee.com/77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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