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一个广东人在北京随笔之(3) 3721这场官司嬴了吗?

sz1961sy 发表于 2002/12/7 13:37: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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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阳 | 2002年12月07日13时37分 |

    笔者是3721的忠实用户:从1999年开始便使用“中文网址”而且为3721.com数据库增添过近40个关健字(Keywords)链接;笔者又是用事实调查写了(可能是)最多关于3721产品是是非非(不是“是非”、是澄清一些“是与非”)文章作者兼网虫,大概有10多万字数十篇的系列文章在过去一年半时间内散见于各网站本人专栏中;当然,作为接受过高等法律教育的笔者,这些文章从来没有找刺激眼球的字眼,而是用调查研究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及中国现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进行网络营销观点进行分析、评论后、站在用户长远利益角度而提出的笔者善意观点。

   有朋友取笑笔者“成了研究3721的专家”,笔者只能认为:谁肯花15个月时间认真、细致地读有关3721的文章、事件报道,再加上有一位在域名服务5年的经验帮助(以上二项笔者都具备了),一定能从这个其实很小的圈子里听、闻、接触、获得业内外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对3721这家小公司(100多位员工、2002年也仅仅几百万美元营业额)的看法与评价。换个角度说:笔者不少观点不仅仅代表个人,也代表一些业内人士及用户观点。至于3721当不当耳边风,那是3721的企业经营者或投资方的事,笔者是网虫之声而已。

  言归正传,2002年3721公司受牵连的官司有二场己爆光:

   一场官司是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11月21日讯(记者钟蓓 张渝)报道的把提供网络实名注册服务的北京因特国风网络软件科技开发公司( 3721网站)作为第二被告告上了法庭。11月20日,成都市中院正式受理这起全省首例网络实名侵权案。案件在媒体中先爆光、但尚属在审理中案件。
(http://www.cdwb.com.cn/diskdata/meiti/cdwb/homepage.nsf/documentview/2002-11-21-03-D07625A44DBCBB7E48256C7700752B21?OpenDocument) 首创中文“域名经济”概念的北京市律师胡钢认为:“鉴于[网络实名]已经在我国比较广泛推广,类似的纠纷将会继续发生,故[网络实名]的法律规范已经刻不容缓。”(http://tech.21dnn.com/28/2002-12-3/116@557134.htm ),有法律背景的人从胡钢律师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到:这是一篇站在3721代理律师角度分析本案结局的客观观点,从本案的成因根源上看,是由于3721的“网络实名”无法建立一套为用户的长远利益做保障的法律机制(争议协调仲裁机制),这一点与RealNames、8U8的服务体系本质上是没什么差别。其实,这个案是迟早会发生的,因为2001年7月10日笔者第一次采访3721的CEO时留给他的“十个问题”中便有这一个,当时周先生便无法回答此问题(后来实质上仅仅回答了笔者“一个半问题”,至今尚有“八个半问题”未答),这便是3721的“网络实名”致命弱点之一:是“中文网址”免费模式的未脱“胎记”之一!

   另一场官司是 12月2日上午9时,在北京朝阳法院3楼第3庭正式公开审理《蔡建勇诉北京因特国风网络软件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3721)侵权案》,此案是我国首例个人告免费应用软你非法入侵用户计算机案,涉及到公民隐私权和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因此此案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案件是9月份法院受理、11月12日第一次法庭调查、11月20日双方在法院交换证据,12月2日上午11时50分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判原告蔡建勇“撤诉”。3721公司动员了全部媒体公关力量告诉大家:“3721赢了官司!”,但是在新浪网新闻评论中,来自全球网友的评论却几乎让新浪网的网管也不敢乱删。(见 http://comment.sina.com.cn/cgi-bin/comment/comment.cgi?channel=kj&newsid=153458&page=1 )这可不是什么机构、企业背景能操纵、控制的局面,难道3721对此能“视而不见”吗?

    笔者曾关注的近年几宗个人与IT相关企业诉讼案(笔者在“反盗稿沙龙”律师帮助下起诉“新浪”、“搜狐”、“网易”、Yahoo中国、Lycos+Myrice等网站侵权不计在列),其中:

  “王洪案”----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诉王洪案,从1997年8月1日王洪购买恒升
SLIM-I笔记本电脑到1998年9月7日 恒升集团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告王洪、《微电脑世界》杂志社和《生活时报》社“侵害名誉权”,索赔标的240万元。恒升公司的《起诉书》中声称因王洪事件的笔记本退货额24,517,840元,利润损失10%,另外,“给1998年先期投入729万元广告费用的恒升集团造成了较大损失”,不计算官司费、律师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恒升诉王洪案终审判决:民事判决书》最后判由王洪赔偿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九万元。审计费八千元,由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负担。显然,谁也不是赢家,而从经济上分析,****的输家是北京恒升远东电子计算机集团:这场官司赢回的9万元算什么呢?

  “成一虫案”---2002年7月5日,海尔公司把陈毅聪推上法庭。海尔认为,陈毅聪于3月25日使用网名成一虫,在网络上发表了《海尔的真相:居危思进》一文,该文中“多处捏造、虚构事实对原告进行诋毁,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并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删去侵权文章、赔礼道歉、赔偿30万元经济损失等4点诉讼请求。8月16日下午,海尔集团公司代理律师及授权代表与陈毅聪(笔名成一虫)及代理律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谈判,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签署了调解协议。随后,陈毅聪和代理律师应邀参观了海尔工业园,当晚,双方代表共进晚餐。至此,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的海尔诉陈毅聪案,有了一个令双方满意的结果。

  “蔡建勇诉3721案”----2002年9月份法院受理、11月12日第一次法庭调查、11月20日双方在法院交换证据,12月2日上午11时50分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判原告蔡建勇“撤诉”。3721公司动员了全部媒体公关力量告诉大家:“3721赢了官司!”,但是在新浪网新闻评论中,来自全球网友的评论却几乎让新浪网的网管也不敢乱删。此案的被告3721如此赢法,还一再对媒体声称案件“另有隐情”,而不是检讨一下3721的“网络实名”面对一个北京大学硕士(程序员)已如此如临大敌,如果遇到一个上市公司起诉,或者更多的专业人士起诉,3721能否承担得了吗?

   笔者本文是用一些案例给3721公司及其“网络实名”代理商敲响一个警钟:尽快检查一下自已的产品是否合乎行业操守(规则)?到底缺陷在那里?能否承担媒体广告及3721/代理产品介绍那样的法律责任?如果可以,3721的“网络实名”肯定是不会怕再打任何来头的官司的;如果有疑问,赶紧“闭门思过、亡羊补牢”,否则后患无穷!(但愿不会又被笔者猜中,阿门)。

2002.12.7.
13:33
Beijing

(http://column.bokee.com/24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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