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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特供生态土猪肉”不闻好味却已违规

sz1961sy 发表于 2014/7/16 19:24: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网易特供生态土猪肉”不闻好味却已违规

2014-07-16 18:20 来源:光明网 沈阳 我有话说

  今天见网上有“网易猪肉出来啦:精英内测版生态土猪肉”,有网友在微博@我,可能本人从属猪的丁磊同志养猪开始,便以********个万头猪场(广东中山市白石猪场)技术场长的身份,笑话他的伟大养猪事业都是纸上谈猪,想象不出来,丁磊同志请一位香港机场飞机修理师和一位南方报系记者能养出猪来!事实也正如本人所料,猪产品未能闻其味,只是常闻其声。

“网易特供生态土猪肉”不闻好味却已违规

  不过,这次网易猪肉终于出来啦。

  但是,正如网友所拍相片及文字所描述:装网易猪肉的箱子是专用的,上面印着网易公司的各个产品的Logo,写着“网易特供生态土猪肉”的字样。

  下面,是网易2014年3月7日转载自《大河报》一文:《3·15消费者维权新变化 三包期计算有新规定》:

  据介绍,2013年1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通知同时要求严格规范白酒标签。《通知》要求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指出,这次通知中所称的禁用“特供”、“专用”字样并非对白酒生产企业的新规定,而是重申。

  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11〕182号),这就是为许多监管人士所熟悉的“182号文”。

  2011年9月起,工商、工信、商务、质检等四部门在全国陆续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专项行动,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1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持续做好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广告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2年9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的工作方案》,要求2012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由工商总局、中宣部、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管局、法制办等十部门联合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要求按照“集中清理、依法监管、打击违法”的原则,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涉及国家机关所谓“特供”、“专供”商品进行清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使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从往年的整顿情况看,凡网上销售商品的包装、标签及发布的商品信息、广告中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属清理范围,包括五个方面:(一)出现“专(特)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专用”、“××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二)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专用”或类似内容;(四)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五)含有“特供”、“专供”等其他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内容。(http://henan.163.com/14/0307/06/9MNDC2OT022701R7.html

  至此,大家知道,丁磊同志的“网易特供生态土猪肉”一上市包装设计就违反2012年9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的工作方案》,请NASDAQ上市的公众公司领导,丁磊同志快点换包装吧!否则这“网易特供”要加上处罚成本升价了呵!?(沈阳/文)  http://legal.gmw.cn/2014-07/16/content_12002582.htm

http://guancha.gmw.cn/2014-07/16/content_11992961.htm

[责任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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