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域界无间道(17)有关ICANN“域名实名率调查报告”的种种误导说法

sz1961sy 发表于 2010/3/18 1:32:00 阅读全文() | 回复(1) | 引用通告() | 编辑

    [新闻主要说法]
    这一周,有关“互联网名字与编号分配机构(ICANN)最新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COM、.NET、.ORG、.INFO、.BIZ等全球注册量最多的域名的注册信息实名率仅有23%。”的新闻报道不少,它还派生出:
    《境外域名深陷管理漏洞危机:法律真空凸显》,《域名信息不实仲裁败诉多》,《中国注册境外域名者缘何损失惨重》等概念延伸性结论。

    作为从1999年开始写域名产业新闻的媒体从业者,本人每年都发现不少这类带有误导公众、存在涉嫌“不正当竞争”倾向的并写文章纠正,这次也不例外,下面就对近来上述新闻报道主要说法谬误之处加以纠正。

    [关于报道中提及的ICANN调查报告详情]
    1、报告英文出处
    ICANN对外发布的报告英文名叫“Proposed Design for a Study of the Accuracy of Whois Registrant Contact Information”

    中译名《域名注册信息准确度研究草案报告》,报告pdf版本共有20页,有兴趣的可以从下列网址中下载到:http://www.icann.org/en/compliance/norc-whois-accuracy-study-design-04jun09-en.pdf.

    2、报告发布时间
    2009年6月3日递交给ICANN,即调查时间应该在此之前。

    3、报告委托方
    由NORC在美国芝加哥大学专门为ICANN所做的调查报告。

    4、研究目的(Stuty overview)
    ICANN委托他们在有限费用范围内,调查全球类别域名(gTLD)的注册信息(Wohis)准确性现状。此次调查全球gTLD涉及15个(.com, net, .org, .info, .biz, .mobi, .name, .travel, .asia, .cat, .jobs, .pro, .coop, .aero, .museum)域名,但仅调查其中注册量前5位的:com,net,.org,.info,.biz域名样本。

    5、研究样本
    目前全球gTLD有102840406个,其中注册量占全球gTLD总注册量98.4%的共有15个gTLD,这次仅调查其中注册量前5位的:com,net,.org,.info,.biz,余下10个顶级域名这次暂时不做抽样。选择了16个国家(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和中国5个为一组,澳大利亚、日本、土耳其、法国、西班牙和荷兰6个为一组,马来西亚、俄罗斯和瑞典3个为一组,新加坡和爱尔兰为一组)作为调查对象。域名总样本数是384个+/-5%,共抽取了1419域名(其中来自美国的928个占总抽样数65.4%,来自中国的49个占总抽样数3.451%):
    .com域名挑选1066个 占总抽样数 75.12%,
    .net域名挑选162个  占总抽样数 11.42%,
    .org域名挑选102个  占总抽样数  7.19%,
    .info域名挑选64个  占总抽样数  4.51%,
    .biz域名挑选25个   占总抽样数  1.76%。

    6、注册信息(Whois)准确性定义
    根据ICANN注册商资格协议(RAA)第3.3.1.6条款,注册域名持有人的名称是“正确”(注意:ICANN没有要求该名称是合法持有者之一)和“注册信息”是指邮政邮寄地址是“有效”(有效邮寄地址可以是一个邮政信箱或一个邮件转发的登记处或第三方注册商安排的地址,但它们至少必须符合域名注册国家邮政当局建议的国际邮寄使用地址的规范格式)。笔者查(RAA)Whois条款分别是:
    3.3.1 .1 注册域名的名称;
    3.3.1 .2 注册域名的主要域名服务器和辅助域名服务器的名称 ;
    3.3.1 .3 “ 注册服务商”的身份信息 ( 可通过注册服务商网站提供 );
    3.3.1 .4 初始注册创建日期 ;
    3.3.1 .5 注册失效日期 ;
    3.3.1 .6 注册域名持有者的姓名和邮政地址 ;
    3.3.1 .7 注册域名技术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 如有 );
    3.3.1 .8 注册域名管理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 如有

    7、注册信息(Whois)准确性另一个调查报告
    GAO(美国审计总署)曾经在2005年8月30日发表过一份涉及.org,.net,.com三个gTLD的注册信息(Whois)准确性调查报告,当时.com/.org/.net三个顶级域名注册总数分别是3580/350/570(万个),注册信息(Wohis)准确性分别是92.7%,93.7%和94.3% 。

    8 本研究报告结论
    在对来自87个国家的域名信息调查结论为:
    * 署有国家或者地区的域名有2346个,占调查总数97.75%,
    * 没有署有国家或者地区的域名有54个,占调查总数2.25%,它们包括下列5种情况:
    ----30天内对注册联络信息反复尝试访问仍然错误的域名有36个,占调查总数66.67%;
    ----域名WHOIS查询不到信息的域名有7个,占调查总数12.96%;
    ----无法在WHOIS中看出注册者其所属国家或者地区的域名有4个,占调查总数7.41%;
    ----在注册局Whois库查询时没有显示注册者其所属国家或者地区的域名有3个,占调查总数5.56%;
    ----其他信息错误的域名有4个,占调查总数7.41%。

    [有关ICANN“域名实名率调查报告”的种种误导说法]
    首先,ICANN对外发布的报告英文名叫“Proposed Design for a Study of the Accuracy of Whois Registrant Contact Information”中译名《域名注册信息准确度研究草案报告》发布时间为2009年6月3日,即9个月前,之前ICANN的政府支持组织(GAO)曾经发表的另一份Whois准确性调查报告是在2005年8月30日,它们都是ICANN认可的权威报告,笔者对中文媒体所用的“近日,ICANN最新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中所指的“近日”到底有无最新的表示怀疑。笔者浏览了Generic Name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GNSO)网页上Whois部分2010年3月更新资料,并未见到有近期报告发布(http://gnso.icann.org/issues/whois/

    其次,从ICANN《注册商资格协议(RAA)》(中文版本ICANN官方译本见下列网址:http://www.icann.org/zh/registrars/ra-agreement-21may09-zh.htm)有关Whois“正确”、“有效”的条款,判断2005年8月30日GAO的Whois准确性调查报告,及4年后的2009年6月3日NORC的Whois准确性调查报告,调查结论都达到最低92.7%,最高达到97.75%,尽管涉及的仅仅是注册量前5位的:com,net,.org,.info,.biz域名样本,但是它们注册量占全部gTLD总数注册量98.4%,有足够的代表性,而Whois真实性依据ICANN的RAA协议规定,都不低于92.7%,根本不存在“全球注册量最多的域名的注册信息实名率仅有23%”这个数据,希望媒体同仁留意这个数据的虚构性来源,以免有人借“洋报告”之名误导中国公众、甚至误导政府相关决策部门做出错误判断。

    第三,笔者认为:“域名信息不实仲裁败诉多”的说法也是一种混淆公众视听的说词,这里举三个中外典型案例。

    一是当年qq.com.cn域名仲裁并没有判域名原持有单位败诉,但是腾讯公司在后来法院诉讼流程中抓住了域名原持有单位己经撤销工商营业执照的软肋,终于夺回了qq.com.cn域名。

    二是根据第一家在深圳创业板上市福建企业《三五互联(300051)发布招股说明书》介绍:曾经引起中外媒体关注的OnlineNIC,Inc 公司,由于办公地址变更却没有在相关方面公告(至少作为ICANN注册商必须公告)而造成涉嫌持续了半年之久的美国Verizon公司诉我国域名服务商OnlineNIC侵权案宣判,在OnlineNIC缺席的情况下,美国地方法庭判决OnlineNic向美国Verizon支付3320万美元,同时宣布冻结OnlineNic的资产。后来OnlineNic发现判决后向法庭作了解释(因为办公地址变更没有收到告票),原被告也最终达成庭外和解。而这件事让OnlineNIC,Inc被ICANN依据《注册商资格协议(RAA)》把它从注册商列表中除名。三五互联上市前也背了一个黑锅。

    三是联想集团同美国AOL借FM365.com网站之名义、当时圈了数十亿股民现金运营了几年之后已经人走茶凉时,这个当年由笔者太太王秀玉(高级工程师,现在CNNIC客户部域名审核组工作)经办购买来的域名,到期续费时,管理邮箱无任何人回应,办公室电话传真无人接,结果落入了一位抢注域名的大侠手上,最后是IDG公司出面,才“送还”给联想集团。

    这三个中外典型案例告诉我们,别被一些用心不良的说词,以为用“域名信息实名制”就可以破解互联网域名管理的一切问题,它们涉及的许多细节是比外人想象中的复杂。

    最后,笔者希望,中国的域名管理体系要引入互联网治理观点,必须先了解中外法律体系不同而对域名Whois管理的定义差异,切不可望文生义,更不可借洋报告名义吓唬国人,依本人这些年来同国外互联网专家交流了解,其实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已经是全球最有条理的了。

    沈阳
    1:31 2010/3/18 写于北京家中

Re:域界无间道(17)有关ICANN“域名实名率调查报告”的种种误导说法

tzhangyh(游客)发表评论于2010/3/18 10:27: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写的太好了,顶
我觉得你最好在前面写个摘要,让没时间细读读者方便了解,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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