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2006年十大网络纠纷案(2)网友诉“流氓软件”企事业案
[导语]本系列把本人认为在2006年中,中国大陆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十大”非刑事网络纠纷案作介绍。谨为一家之言,不代表任何组织。此外, 排列尽量依据时间“倒计”。
二、网友诉“流氓软件”企事业案
[案情概要]
下面是引用其他作者的推介《董海平:国内与流氓软件“斗争第一人”》(人民网《2006年十大法制人物》):号称国内与流氓软件“斗争第一人”的董海平,成立国内第一个“反流氓软件联盟”,并在短短数月间该联盟便先后将中搜、雅虎等10余家知名IT企业告上法庭,但所有起诉均以败诉告终。
入选理由:说起“流氓软件”,相信大多数电脑用户都深受其害,却也无可奈何。因此“反流氓软件联盟”的横空出世着实为公众开辟了一条合适的维权之路。反对“流氓软件”的侵害,虽然还在经历漫长的上诉之路,但像董海平这样的众多网络维权客们,正通过网络方式的集结,向长期疏于管制的“流氓软件”制造者“讨个说法”,开启了互联网的“维权时代”。
本案情况实质上是,有一位叫董海平人士,组织公众(网友)举起尚未依中国法律进行合法注册登记的“反流氓软件联盟”大旗,由专业人士组织对一批传播他们自已定义的“流氓软件”制造、传播单位(有企业、有事业机构)按每个案子“94元”索赔,企图以集体委托索赔机制“为网民请命”。但是年底此“反流氓软件联盟”变成一商业企业(自称为“NPO”,但是未获中国相关机构认定),其一年来所做所为因此而广受媒体与网友质疑。
[ 案件点评]
如果3721插件是中国“流氓软件”鼻祖的话,2002年12月起诉3721公司的45岁老程序员蔡建勇先生绝对是中国反“流氓软件”第一人。董海平为首的“反流氓软件联盟”从年终结局似乎提示公众:2005年“反百度联盟”能融资成立公司、最后又以出售IP流量为主收入。中国这几年网络环境确实缺乏一些必要监管依据,但是以不合法之名反对欠合法,是否本身就有些问题?
45岁老程序员蔡建勇先生
董海平
“流氓软件”一词由瑞星公司炮制、经过北京市信息化协会那场“网络公检”公示运动,现在又演变成为“反流氓软件联盟”大旗,... ... 这在中国网络法律的完善之路上,有很多值得人们反思与回味。
沈阳(网名:sz1961sy )
2006年12月31日 16时56分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