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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时评:从现有卫生法规条例看转基因主粮上餐桌问题

sz1961sy 发表于 2013/5/9 23:45: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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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时评:从现有卫生法规条例

看转基因主粮上餐桌问题

2013-05-09 15:32:14 来源:光明网卫生频道 沈阳
 

在中国、全球媒体上,有关转基因问题一直是两种不可调和的对抗声音。总体上分析,认为转基因主粮安全(包括“绝对安全”)说词一方都有着同转基因主粮产业链有关的利益相关背景。例如:转基因主粮种子公司资助留学归国学者、转基因科研经费(我国公开记录是已经拔出了200多亿元,民间数据说法是1000多亿元,总之比研究杂交水稻资助资金多很多)、产业链从业者。而认为转基因主粮不安全的是一些执着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也许同一些“传统农业”,例如非转基因大豆产业链有一些关系,而更多是他们一直在跟踪传播国外涉及转基因主粮安全性研究的信息,及时向国内公众传播。

作为媒体从业者,本人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值得适度传播。因为按照农业部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大食品学院院长罗云波教授在2006年10月8日回答人民网科技采访时就“有人担心现在没问题,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发现,几十年以后出了问题怎么办?”的答案“作为科学研究我们只能专注于现在,未来是无法预测的。 ”(贴“非转基因”标识是不是商业炒作)我们从科学逻辑的角度,可认为罗云波教授在7年前就暗示他不敢给转基因主粮安全打上“绝对安全”的保票,这一点是符合科学逻辑的说法。

不过,2013年5月7日零点43分,罗云波教授在新浪上认证的实名微博却一反他7年前的说法,他这么写道:“反转控们每每看到食品安全的负面信息,就要狂欢一番,生拉硬拽成转基因惹的祸,颠三倒四地混淆公众视听,企图利用公众情绪迁怒抹黑转基因。他们自说自话,重复谣言,诋毁政府,谩骂专家……但,招数用尽也并不能抹黑转基因,只是进一步让公众认清反转斗士们的荒唐和愚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罗云波院长发了这样一条新浪微博,招来了很多博友的反击,其中编剧赵华先生(一位曾经在日本、美国工作、生活多年的专业人士)在一篇题为《六问转基因食品促销员罗云波院长》一文中有一问比较客观的质疑罗云波院长。赵华先生写道:

二问罗云波:目前中国市场上的所有转基因食品是否均属非法上市销售?

据笔者(赵华先生)考证,目前中国市场上销售的所有转基因食品均属非法上市销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4条明确规定:“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已于2007年被无理废止的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三条更是明确规定:“转基因食品作为一类新资源食品,须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生产或者进口。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转基因食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也不得用作食品或食品原料”。而现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附1” 《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编号体例及说明》还规定,“新资源食品”卫生行政许可批准文号体例为:卫新食准字(年份)第0000号。

请问罗院长,目前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哪一个转基因食品获得过卫生部批准文号?所有转基因食品均未依法获得卫生部的行政许可,比未获批准文号即上市销售药品更可恶,是不是给“抹黑转基因食品”和“诋毁政府”增添了炮弹?若你否认所有转基因食品均属非法上市销售,请拿出证据予以反驳,还转基因食品和政府以“清白”。

赵华先生的观点,其实代表了一种理性,是一种公共知识分子追求法制背景下探讨社会问题的公平、公开、正义逻辑基础,那就是:转基因主粮上餐桌问题必须符合法规。否则都会给社会认识造成极大混乱。(光明网 沈阳)

[责任编辑:卢晓川(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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