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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网: 网吧外的版权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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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外的版权博弈

作者:沈阳 发表于2009年3月12日

网吧外的版权博弈

沈阳    2009-3-12 9:43:35

    笔者从2007年7月23日开始写“透视网尚维权行动”系列文稿至今,间接、直接接触和去法庭听审原被告各方己经多少对这个行业的现状有所了解。

    在过去近3年,笔者见到的被北京网尚公司起诉案中,多数是被告方尽量找借口不认帐,特别是那家被美国电影协会5大片商会员诉到上海市法院的捷报公司一案,捷报公司甚至指责是北京网尚公司背后在作鬼并从中获得漁利,而笔者如实地把当天庭审生动、有趣的过程记录并展现在公众面前,却被捷报公司的粉丝指责为“收了5位数公关费”云云,... ...当然,后来捷报公司被北京网尚公司全资收购了,这种指责也就无什么意义了。

    不过,以上的采访及收集到有关影视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维权经历,笔者发现:在中国网吧用户不断增加的大好市场形势下,在中国大陆10多万有许可证网吧经营者这个平台上,向网吧经营者提供影视片管理平台兼影视片源的技术经营商数量众多,除了媒体传播中提到过的那近10家全国性经营企业外,还有数以百计的区域性经营企业。而大的网吧经营者其实也有足够的技术能力管理自已连锁网吧的影视片“池”。这种情况就告诉我们:

    数字影视片在网吧信息发布系统中的技术门坎己经几乎不存在任何障碍:不论是局域网、广域网。而管理影视片源的版权经营风险却是最为实在而突出的问题。因为:一方面距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家影视片版权经营提供商拥有现在受网吧消费用户欢迎的片源10%独家经营权,网吧播放的数万、甚至数10万小时的影视片版权明显存在影视片版权授权不一定符合严谨法律授权许可的情况。这可以从北京网尚公司也被中凯公司起诉案中可以说明这个问题的客观存在。

    由此,就给网吧经营者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到底该向谁购买影视片版权?怎么样才能做到在价格合理的前提下,确保尽可能及时、更多地向自己的网吧消费用户提供他们喜欢看的合法授权影视片?这是每一个网吧经营者在中国加入世界版权公约(全国人大常委在2006年底表决通过的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即“国际互联网条约”决定6月9日起正式生效)后一直找不到准确答案的问题。

    有从业者把原因归结于政府不作为。笔者不太同意这个观点,因为网吧经营以前没有明确它的产业链管理责任。它有点似“三聚氰胺”出现在牛奶、特别是奶粉中时,质检部门、卫生部门与农业部门都说出现问题的收鲜奶站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地方道理一样。这里有几个网吧数字影视片经营的关健环节:

    第一,影视片版权人授权范围:这个问题是最复杂的,它几乎让大多数向网吧经营者提供影视片管理平台兼影视片源的技术经营商不愿去投入,因为谈判时间长、流程复杂、综合成本很高。小企业根本无这种能力去谈。因此,才有了“北京金互动假授权案”的出现。

    第二,数字影视片经营人授权范围。上面笔者提供了一个数字讲到:大陆地区目前没有任何一家影视片版权经营提供商拥有现在受网吧消费用户欢迎的片源10%独家经营权。即大陆地区影视片版权经营提供商很多只是拥有部分数字影视片授权,因而为此而误导网吧经营者以为只要给某一家影视片版权经营提供商钱就可以任意地在自已贮存用户浏览的影视片库(池)中添加上新片。

    第三,网吧影视片池管理权与法律责任。从笔者收集到并旁听过几个诉讼案材料上看,被告的网吧与影视片版权经营提供商都会为谁在用户浏览的影视片库(池)中添加上新片、引起被诉的责任而推卸责任。其实,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上看,这种推卸责任都是徒劳的,因为关健的原因在于数字影视片经营方授权范围不充分,这些数字影视片经营方常常以几成(甚至出现北京金互动公司那样100%假授权)授权去限制网吧经营者“独家”、“排他性”签约。这明显是一种畸变了的市场行为。

    第四,网吧影视片版权争议的法律解决。中国网吧影视片市场,依2009年1月15日网尚文化集团市场总经理透露,由于“iWatch爱看”新概念产品推出让业内人士快速了解和认知,回馈十分乐观,预期2009年的销售额会达到30亿元。而这仅仅是一个个人及家庭式数字影视娱乐内容提供商的测算,相信全产业的影视片版权产业服务链应该多出数十倍甚至更高。

    问题是,仅仅以网吧影视片版权争议诉讼案2008年一年全国至少达到数百宗(指法院受理,相当部分以和解而未被公开),这是在畸变了的市场环境下,以中国法院浪费了大量工作(纳税人的费用)、原本可以由合法、规范授权而无需去走法律诉讼的劳民伤财事。而这种网吧提供商与版权商法律博弈还会继续下去,目的只有一个:争夺市场份额!

   从最近的情况来看,这场法律博弈可能会有新的动向,笔者近期发现有二个新的情况,可能会改变这种局面。

   一个情况是:2月19日搜狐网报道称:上海置烨网吧付费安装了上海宽娱公司(英雄宽频)的影视系统,但该影视系统擅自播放二部韩国电视剧而被此两部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北京网尚文化诉至上海杨浦区法院。后双方经法院调解同意和解,由置烨网吧和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英雄宽频)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300元。2月19日,上海置烨网吧向搜狐IT发来声明称,在诉讼期间,上海宽娱公司(英雄宽频)指派了工作人员全程处理了案件的审理,同时,上海宽娱公司(英雄宽频)支付了全额和解款项5300元。该网吧声称未有遭受经济赔偿。笔者以为:业内有人肯为网吧经营者侵权之错认帐,是一个好的开端。值得鼓励!

    另一个情况是:国家版署最近成立了一个“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其中一个作用是促进数字版权交易、协调数字版权的纠纷。相信将会对消除目前网吧影视片版权争议模式有积极作用。

    中国是一个对版权“后知后觉”的国家,因为版权摡念及实践来自西方国家,在WTO的背景下,尊重版权是对创新产业的本质支持。然而,如果不考虑中国版权交易环境,搬出西方维权模式去做为版权交易载体,对中国的经营者是不公平、最终也伤害到中国的用户利益。因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业内人士尊重中国本土产业现实,找出有利于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最能让大多数人接受解决方案。

【作者简介】沈阳,<中国域名经济>丛书编委兼总策划、<中国域名经济(02-03年版)>主编、<中国通用网址大全(04-05年版)>总监、中国版权协会个人会员、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数字新媒体委员会资讯顾问、"中国互联网协会Blog研究组"委员、千龙网频道副主编。

 

(http://www.21cbh.com/HTML/2009-3-12/HTML_V56YJVTJJ6K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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