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影视片中国维权(3)中凯向网尚索赔1亿元真伪

sz1961sy 发表于 2008/7/24 23:20:00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用“网尚”这个关键词在百度新闻搜索一下,会发现:类似“《赤壁》版权方状告北京网尚非法盗版 索赔一亿”、“中凯文化状告盗版方索赔1亿 ”的新闻及“北京网尚回应1亿盗版索赔案:中凯并无《赤壁》网络版权”都存在(散发)在网络新闻中。
    这一周,不少人想找笔者证实此事,个人确实没法准确代表涉事双方任何一方作出回答,因为本人并非事件中广东中凯公司或北京网尚公司中任何一方的员工。但是细读了这篇最早出自“中国娱乐网”及一些地方纸媒的报道,觉得它的“真伪”问题其实有待质疑:
    首先,《赤壁》首播才没有几天(1周左右),广东中凯公司怎么可能让公证机构这么快就出了侵权《公证书》呢?正常情况下,北京市是30-60天出一份有一定张数《公证书》,在网吧取证,一份《公证书》需要花的时间比静态内容复杂多了。由此可推测:“状告”一词用于一部连取证、出《公证书》都不可能的行为,撰稿者明显地是胡编、至少是连基本法律常识都没有。至于发布方是审核不严谨,可认说是违反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散布假消息。
    其次,索赔标的价值1亿元人民币知识产权案、在中国法院受理案子程序中,它只有在省级高院才能承担,而报道中的“300多家网吧”一个案子,又与此索赔标的价值1亿元人民币矛盾:即仅仅在某个省、市中发生、绝对不可能跨省、市并案受理。因此,撰稿者明显地是故弄玄虚,其实是一点不懂中国法院受理案子程序。
    最后,根据笔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所谓“中凯向网尚索赔1亿元”,其实是中凯公司在过去一年来,取证了约1000部片子、涉嫌是网吧播放了中凯公司有独家代理(维权)影视片所测算出来的索赔价值,它的被告其实还不是北京网尚公司,因此,大家该明白这些“乌龙”媒体记者、编辑是如何对公众不负责任散布不准确的信息(当作新闻) 了!

    建议写案件的媒体从业者多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以免老是以想当然思路去写新闻稿、对公众造成误导。

    沈阳(网名:sz1961sy) 
    2008年7月24日 14时26分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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