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中国家乐福横祸纵横(3)律师者说

sz1961sy 发表于 2008/4/25 15:06:00 阅读全文() | 回复(2) | 引用通告() | 编辑

       [几点说明]
          1、本系列文稿只是抄摘一些人士观点,并非本人所写。版权归原作者(出处均有注明)。
          2、互联网时代,需要不同声音,才能叫“多元化社会”,传播也才能出现“去中心化”效果。
          3、任何企图以一种声音扑杀另一种合理观点的诉求,不论它出自政府、出自机构、出自团体、出自商业门户、出自搜索平台,出自小众传播,出自敌对势力,出自即时通信,...凡此种种,最终都抵挡不住社会进步的诉求、抑制不了民众对和谐社会、小康生活、安得广厦富足千万家的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梦想。


          4、本人的一项跨国合作计划已经被“抵制家乐福”这个“无间道”行为影响,因此,作为经历了十年浩劫(小学至中学毕业期间)、亲历八十年代动乱后、在珠三角地区出现外贸出口骤然失去大量出口订单艰辛5年苦日子的过来人,本系列将把各种本人认为较为客观、中立各种观点汇集,供有兴趣的人参考。

         [观点一:网上流传“五种人”理论]
           2008年4月21日17时起,在网上(特别是QQ群中)流传“五种人”理论,内容如下:
           可从目前反映看,可能有五种人不会配合五一的抵制活动:
    一是有钱人家的主妇,如太太、二奶、保姆、采买什么的。有钱人的成份组成一是官、二是商、三是知识精英、四是明星名人,他们一般都有外国国籍,他们优越的生活条件决定他们在爱国上是麻木的,甚至爱洋人和自己洋国籍比爱自己祖宗还要自觉,他们一般也不会响应草根民众的呼吁,他们看不起草根,他们该进家乐福还是要进,人家有钱有势,谁也没办法。
   二是一些阶级愤青。他们对贪官、奸商和两极分化恨入骨髓,可他们不明白,表达民族意志总是要大于先于表现阶级意志,不能因为痛恨国内的一些问题,而趋同于外国人的意见,那是汉奸思维和卖国行为,但他们是大糊涂蛋,就是不明白你也没办法。
  三是高度自私的人群。自私谁都有,关键是自私的括号划的有多大,其实爱国和民族主义也是一种自私,只不过把括号划到了整个民族和国家范围,可极端自私者和高度个人主义分子,他们的括号就是自己能占便宜就行,多了他们不管。五一家乐福可能采取大力度打折促销行动,甚至赔本卖东西,自私人群便撑不住了,他们要进去捡便宜,他们才不管谁笑话那,有便宜不占傻瓜蛋。
  四是逆反者人群。这种人个色,一般选择与大家不同的办法对着干,你越说往东,他偏往西,你说打狗,他非要骂鸡。甚至你说鸡肉比鸡屎好吃,他偏要弄点鸡屎尝尝不可。大家不说抵制家乐福,他可能一辈子也不进家乐福购物,既然大家一致说不去家乐福,他偏要在五一那天进去,就是买包卫生纸他也要“个色”一下。这种人基本是准精神病,除了疯人院大夫的大针管,谁也没办法。
  五是家乐福雇佣的“托”,这些人可能是流浪者和失业者,也可能是家乐福员工的家属,前者是为了找口饭吃,后者因与家乐福是雇佣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他们五一不抵制你也没办法。

        笔者看后就觉得,它们不仅与“纳粹文学的特征”(http://w.org.cn/user1/4/archives/2008/1644.html)可以对上号,更可以与十年文革的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理论有过而不及,太可笑了!下面引用一些法律、司法界专业人士观点作剖析:
          
      [观点二:曹鹏《如此抵制,违法!》]
        抵制,最近这个词被频繁提起。
       在论坛里,博客里,qq里,msn……抵制家乐福,抵制法货,抵制日货,抵制……看样子,人们的激情澎湃,行动也愈演愈烈。
       我对这事的看法是,抵制不抵制都可以,甚至爱国不爱国都无所谓,只是别为这些事打架,甚至杀人放火。       因为,在我看来,人们不管选择做什么都是为了更好的过日子而已,如果觉得抵制对这个国家有好处——也就是对自己的生活有好处,那就抵制,相反,也可以。否则,就是瞎掺和,消遣而已。
       再说什么叫抵制?这一向,我一直以为人们说的“抵制”就是不去家乐福消费,不看cnn。我还想着自己本来就没去过家乐福,也没机会看cnn,也就没通过“抵制”来表达意见的机会了。但当我看到上面那副图片,我才发现我太狭隘了,想得过于简单了。
       成千上万的人围在家乐福(家福特)门口,这也叫抵制吗?这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依据附后)
       中国政府应当严格执法,保护家乐福的合法权益,否则不利于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也许还会引起西方人对中国更多的误解甚至歪曲。
        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文章出处:http://cpblawg.net/?p=456 )

       [观点三:《CNN“损人不利己”!国人起诉抵制不高明 》]
         奥运会顺利召开就是对CNN****的反击!
         * 奥运火炬正在全球迅速传播,这是世界人民感情和友谊的纽带。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向世界展示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盛会。然而以西方少数政客和媒体为首的反华势力、及他们控制的一些机构,企图以各种卑鄙手段来阻止奥运会的顺利召开。3月中旬开始的DL集团拉萨破坏事件就是他们精心策划的一次阴谋!而CNN媒体对相关事件的虚假报道、诬蔑,则是他们又一次圈套。
        * 4月22日更有媒体报道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提交诉状起诉CCN侵权的事情。这是非常不高明的作法,几乎中了西方反华势力的“圈套”。
        * 关于起诉CNN,这在法律上行不通,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发生在国外的民事侵权行为,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CNN的不实报道发生在国外,只是由于网络文化和媒体的传播才使得国内民众知晓此事。也就是说CNN的诬蔑性报道主要发生地在海外,侵权行为地不在中国,中国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这是个法律原则问题。
       其二、就算中国民众要起诉CNN侵权,依据国际司法和《民事诉讼法》原则,原告应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民众维权也只能到CNN所在地法院起诉。
       其三、对于跨越国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不宜动用法律途径解决。正如上边提到的CNN歪曲报道,涉嫌侮辱中国和中国人民尊严。但国内网民的一些反击言论也可以构成侮辱诽谤。大家可以想象网民在网络的留言有多么激烈。如果西方媒体把这些网络留言收集起来,也可以起诉中国很多民众和网络媒体。中国13亿民众是西方几个国家人口的总和,稍微一些言论形成的舆论力量就超越西方国家。人家打一拳,我们回击过去一刀子。这只能加剧矛盾,不利于缓和矛盾,不利于营造和平稳定的环境气氛迎接世界友人、开好奥运会!
       其四,国家司法力量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暴力机器。一旦司法机关介入涉及国际关系的民事争议,就很容易让西方媒体借机把一般的争论上升为政治问题。西方的司法制度比我们更为宽松,公民和法人的诉权更随意,一旦因为媒体对他国新闻的报道史实开始诉讼,这就为西方国家随意的起诉我国公民和媒体开了先河!所以,无论是中国的公民和法律人士都不能轻言对CNN的侵权诉讼。这是一个底线!(全文浏览:http://lawyerdzw.fyfz.cn/blog/lawyerdzw/index.aspx?blogid=337263
        
       [观点四:周永坤《抵制Carrefour断想(1)》]
        一、抵制Carrefour是不是合法?这要看什么行为,如果仅仅是口头上的宣传,只要不是故意造谣,不管是否真实,那是属于表达权的范围,公民有表达对Carrefour不满的自由。公民也有选择不与Carrefour交易的自由,这是属于财产权的范畴,法国老板无权干预。但是,如果涉及暴力,那就不是表达自由或财产自由的范围了。上述用汽车堵门、或者用肢体行为阻止顾客去Carrefour交易,就是侵权行为,具有非法性。
  二、针对暴力抵制Carrefour造成的损失,Carrefour有没有诉权?我认为是有的。
  三、如果有诉权,谁当对此负责?我认为除了那些行为人以外,当地政府当承担不作为义务,因为维护一方平安是地方政府的基本责职,你没有很好保护Carrefour正常经营所必须的正常社会秩序,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四、为什么会产生抵制运动?我认为原因是很多的,无法尽言。
       但是有两个****的原因,一是近年来的民族主义高涨,其实是一种民粹主义。最有代表性的是所谓民族文化热,典型的当是我原来很敬重的季老先生的豪言壮语:21世纪是中国文化的世纪!许多年轻人不懂人类文化史,不懂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真正定位,因而容易被裹胁。民族主义的极端当然是群氓式的爱国主义。这使我想起了当年的种种“灭洋”运动,想起了日本冲绳的“自杀殉国”运动。第二是信息不全。当然,我这里排除了商家不正当竞争的卑劣行为。
  五,对于信息不全比较复杂,所以单列起来说一说。信息是人作出判断的依据,如果信息不全,作出的判断不太可能对,“歪打正着”是少之又少的。我是吃够了信息不全的苦头的。先说FY,我从中学受到的教育就是地富反坏右是坏人,一直到老之将至的时候才知道右派原来是真正的人,真正的英雄;而地富,只是犯了“原罪”。1970年代我在当兵,只知道世界上还有四分之三的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等着我们去解放;只知道“苏修亡我之心不死”,后来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文革中我只知道“文化大革命好,就是好”,只知道“我们的朋友遍天下”,后来才知道,世界上的人(正常人)都说中国人犯了精神病,文革原来不是“史无前例的伟业”,而是空前绝后(“空前”是肯定的,“绝后”有点意断)的历史浩劫。信息不全给人带来的伤害是极大的,它有的时候会将人置于死地。
  六、信息不全的原因是什么?对于个人来说,如果你自己闭目塞听,如果你自以为是拒绝与外界交流,你的信息肯定不全。这不是我讨论的范围。这里只说什么样的社会条件才能为公民提供相对全的信息?这是个超越宪法的问题,或者是个“前宪法”问题。这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信息披露制度,二是信息传递制度。关于信息披露制度,就是社会的信息得到充分的表露。这又可以分为两个问题:对于公民来说,就是表达自由,可以将自己看到、想到的自由地与他的同类分享;二是强制公开,这是对政府而言,一个黑暗中行为的政府,老百姓只能是瞎子和聋子。表露出来的信息要为人所知晓,就涉及一个问题:接受信息的自由。如果将公民的眼睛蒙起来、耳朵配上“耳塞”,任何信息都没有用。
  七、社会有义务保障公民获得较全的信息,或者保障公民的信息自由,具体来说就是上面的问题得以解决。前面我说这是一个“前宪法”的问题,是指它是宪政产生与存在的前提,没有它,人就无法作为“公民”而存在;甚至无法作为一个能追求幸福的自然意义上的人存在:如果前面有一个置人于死地的悬崖,你将人的眼睛蒙上,那是与谋杀无疑的。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里,一个股民如果接受的信息不全,或者少于他人获取的信息,对于他的生存权都会构成损害。所谓“内幕交易”其实不过是获得了比他人多那么一点点的信息,并用于交易。现如今,一个朝鲜人与一个韩国人炒股票,我相信朝鲜人会把内裤都输掉。道理很简单,因为后者所可能获得的信息量大于前者。炒股票如此,经商、办产业、人的其他行为——包括谈恋爱也是如此。如果朝鲜人有一天有钱到外国去办产业,如果他得知的信息都来自本国,我相信他只有失败,那怕他真正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八、小结:抵制Carrefour是一个信息不全的民族中“可爱”的人们的无知举动,是一种“工具性”行为,把自己工具化的行为。(全文浏览:http://guyan.fyfz.cn/blog/guyan/index.aspx?blogid=337552

       [观点五:《爱国,更要爱自己》]
        最近发现周围的人都很爱国。qq头像换成了中国心,qq群里每天都要我们抵制家乐福,腾讯新闻一打开就是CNN如何如何,论坛里就是吵啊吵,同学发短信就问我去不去游行。哎!我的世界一向单纯,只是霎那间,有一种被热血小青年包围的感觉。
        我的态度一向是,可以气愤,可以痛恨。但日子还是要过,在这里讨论,在这里抵制,在这里喊得声失力竭只是一种情感上的宣泄,不能当作一种工作。也不必给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扣上什么“卖国贼”“汉奸”的帽子,搞得像文化大革命似的。
        学生永远是激进的一群,但最怕的是有集体无意识。游行,示威,抵制,你毕竟是在中国的土地上,交通堵塞,安全隐患,中国商家的损失,外国投资者信心的缺失,也是中国的损失。有时候一个国家就如一个人,受了委屈,是自己的能力有限,必须得接受。你拼死保面子,让自己身心伤痕累累,是得不偿失的。永远要记得一句话“笑到最后才是笑得最好”。提防那些别有居心的人,不要被利用了热情。08年,在内忧外患中把奥运办好,就是****的反击了。
        法理学老师写了篇文章,《爱国不是“神主牌”》。不出所料,宣扬理性,批判盲目的爱国主义。思想先进,只是招来反对声一片。他说国民有自卑与自大交错的心理。的确很有道理,于是变得异常脆弱,害怕别人说,说了以后又拼死的反驳。呵呵,我没有他有魄力,也没有他有理论素养。不指望影响他人,只是觉得自己的态度应该如此。
       爱国,让你觉得你是一个有根的人。不是浮萍。你有信仰,你有依托。只是你更要爱自己。今天看到了一段评论,很是感慨。是的,GDP涨,物价涨,你工资未涨,你抗议了吗?黑砖窑事件,你抗议了吗?虎照风波,你抗议了吗?深更半夜调印花税,你抗议了吗?房价高居不下,你抗议了吗?大学生毕业后就失业,你抗议了吗?
        也许,我们真该认清楚,什么是切身的,什么是真正有利于这个国家的,不是光凭一种热情,将他捧上云端,然后我们头罩黑云。(全文浏览:http://lilyoo.fyfz.cn/blog/lilyoo/index.aspx?blogid=337773 )

        沈阳(网名:sz1961sy)  

        2008年4月25日  15时08分写于北京家中
         QQ:13022830
   MSN:bj1961sy@hotmail.com
   家庭博客:http://w.org.cn

Re:中国家乐福横祸纵横(3)律师者说

说实话(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25 20:03: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说实话原以为是改革开放前的专利,谁知道21世纪的中国仍然是说实话难.愤青中有多少是真正爱国者?还不是借爱国发泄心中的不满?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那些自称的爱国者干着他们。该什么还干什么。

Re:中国家乐福横祸纵横(3)律师者说

wsm(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25 15:54: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不必给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扣上什么“卖国贼”“汉奸”的帽子,搞得像文化大革命似的.

 比较支持这包.虽然我最近两年从不到家乐福,主要是我家边上是欧尚.好象还是法国的,不过我一般一周去一次.生活总是要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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