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bending Notes
透视网尚维权行动(2)媒体报道为何如此缺乏法律常识?!
[千龙网企业频道推出国内第一个新闻专题]
2007年7月网尚维权行动在一片争议声中打响,其中格外引人注目的是没有一家网络媒体推出一个专题。这是不是所谓“集体失语”尚不得而知。但是,7月23日,千龙网企业频道推出国内第一个此问题新闻专题,标题是:《中国13万网吧版权劫》
网址:http://www.qianlong.com/5094/2007/07/23/Zt3062@3960898.htm
这是千龙网企业频道(www.BeijingNews.cn)和北京市发改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www.BeijingSME.org)联合推出的。
千龙网本身有一个“千龙网都”,北京市发改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构,由北京市财政预算拨款,为北京地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指导、改制重组、融资担保、创业辅导、高管培训、国际合作、专家咨询、企业信息化等全方位服务。
这两个背景,对于向公众披露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Beijing Netmovie CO., Ltd.)维权行动本质及问题,都是很有说服力的,希望公众、媒体关注这个专题的更新。
[媒体报道事件用词漏洞百出]
这2天,读了不少媒体报道事件稿,十分惊讶的是报道稿用词漏洞百出,举2个例子:
* 2007-7-21 05:01《成都晚报 》记者 张欧 《播放盗版DVD 成都市97家网吧收到律师函》 一文 “为响应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的通知,在行业内宣传推进正版影视作品,作为全国****的网络影视版权拥有商,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国网吧院线已在湖南、湖北、福建、北京、广州等十多个省市,对侵权网吧提出了诉讼。”(http://cdwb.newssc.org/system/2007/07/21/010416547.shtml )
----《成都晚报 》把“收到律师函”的事件报道叫做“提出了诉讼”?!为何不用“恐吓起诉”作报道?!
* 2007-7-23 17:48:25 出处:donews 作者:王乐 《网尚反盗版出新招:曝光“盗版”网吧名单》一文 “网尚公司最新的计划是:公布一些网吧名称,这些网吧都是由律师调查取证的,有播放盗版影视等侵权行为的。”(http://www.donews.com/Content/200707/65831fb4e42b4745af5ffb8e6fb5ea18.shtm)
-----一个“由律师调查取证的”物证,只有经过法院受理、由法庭审理、认可才可以确认为“有播放盗版影视等侵权行为的”,这是法律常识,网尚公司发言人及王乐先生笔下凭什么就说是“有播放盗版影视等侵权行为”?!
这简直是媒体裁判或者自设私刑体制!有违新闻传播的基本准则!
[媒体报道为何如此缺乏法律常识]
首先,大家都被“为响应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的通知,”这个大唛头蒙蔽了,微软公司也是借此而在舞大捧!2003年CISCO在美国起诉华为公司那一案,大家应该明白最后双方和解的结局。
其次,根据最新规定,影视网络版权归口广电总局管理,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仅仅拥有“京ICP证040553号”及“文网文[2006]009号”这样一家公司,没有广电总局“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类似 http://www.qianlong.com/licence/j-0104056.htm
怎么可以是“作为全国****的网络影视版权拥有商”,注意一下“版权拥有商”与“版权代理商”、“版权授权使用商”等在法律权益上有着十分不同差别。
最后,距今为止,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否可以“版权拥有商”身份起诉13万中国网吧,是一个只有“天知道”的事,咱们必须见到一个案子被法院受理了,被告无异议了,才能叫做“案件成立”,否则只能叫:“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用起诉大捧舞向13万中国网吧事件”。这就是媒体报道必须依据法律常识描述此事件的关键点。
[网尚成都战役执行及目标]
昨天,很意外地收到了一位网友提供的《正版风暴行动(7.5—8.4)之蓉城反击战》文档,不知内容真假,但是其中最后一段让人看后觉得很恐怖,抄录如下:
成都战役执行及目标(覆盖400家 收款80万)
第一周期(2007.7.5----2007.7.14)
网吧安装:100家
完成收款:15万
完成覆盖150×10= 1500家覆盖
同时进行其他工作:
1:短消息通知业主相关政策及其他城市网吧侵权被查处消息
2:主要是以市场覆盖为主
3:法务部对部分网吧进行取证,
4:攻克连锁网吧,
5:刘**和四川版权局及文化局的工作
6:四川代理商的支持,也是为代理商开拓市场
7:游戏公司及其他相关网吧行业的网吧资源介绍
8:开拓周边代理商的工作,代理商利益的标准,以广州为准
9:电话营销,通知公司有这样的活动。
10:发出致网吧业主的一封信
第二周期(2007.7.15----2007.7.24)
网吧安装:180家
完成收款:30万
完成重点跟进网吧:800家
同时进行工作:
1:发出被取证的网吧的律师函
2:报纸,网络,的相关报道,分区域的发律师函,
3:重点跟进网吧连锁,整体安装工作
4:跟进重点区域的文化和版权关系,
5:集中主要兵力,攻打网吧集中区域(一个区清理完,在清理另一个区)
6:集中主要兵力攻打学习附近网吧
7:调动部分人员,攻陷又市区影响的郊区的网吧
8:对已加盟的网吧,有影响力的网吧进行市场活动宣传,以点 辐射面
第三周期(2007.7.25----2007.8.3)
网吧安装:120家
完成收款:35万
同时进行的工作:
1:完成重点网吧的收费工作
2:对已收到律师函的网吧进行跟进工作,和解工作,
3:对成都被打击网吧的后续跟踪报道工作
4:网吧回访工作,完成任务
(八)成都战役需要注意事项
1:宣传单:重点宣传公司全频道免费开通,给网吧带来的收益
2:技术安装必须一次到位,尽量减少二次跟进。
3:战前的统一集中培训,及战前总动员,需要公司老总督战
4:需要李总的强力支持和参与
5:人员到位程度,4号必须全部到位
6:物料到位情况
7:后勤保证情况
两军对垒勇者胜!必胜!
2007.07.02
确实很有意思,笔者但愿它是假的文案!
沈阳(网名:sz1961sy)
2007年7月24日 2时03分 写于北京家中
本人联络信息:
QQ:13022830
MSN:bj1961sy@hotmail.com